理论教育 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形式

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形式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4]在共产主义移民区和工人合作工厂中体现出来的集体所有制无疑将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的所有制形式。集体所有制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只能算是公有制的一种不发达形式。民有国营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并存意味着这两种经济成分或基本生产成分之间的分工和产品分配只能采取商品交换的方式。

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形式

有人提出:“在封建社会内部可以产生资本主义的成分或因素,因为这两种生产关系都具有同样的私有性质,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却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成分,因为这两种生产关系的性质是根本对立的。”[12]但是,“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13]共产主义移民区和工人合作工厂的出现,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恩格斯还指出:“欧洲三个文明大国——英国、法国和德国——都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来改变社会结构的那种急剧的革命,现在已经是急不可待和不可避免的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结论是由上述每个国家各自单独得出来的。这一事实雄辩地证明了,共产主义并不是英国或其他什么国家的特殊情况造成的结果,而是以现代文明社会的一般情况为前提所必然得出的结论。”[14]

在共产主义移民区和工人合作工厂中体现出来的集体所有制无疑将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的所有制形式。而在谈到重建个人所有制时,马克思也指出:“如果单个工人作为单独的人要再恢复对生产条件的所有制,那只有将生产力和大规模劳动发展分离开来才有可能。资本家对这种劳动的异己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的个人的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15]

当然,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出现的合作制,与社会主义社会里的合作制还是存在着不小的区别的。“毫无疑问,合作社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机构。同样毫无疑问,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现实中,当我们把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但必须是建立在公有土地上的,必须是处在工人阶级的国家政权监督下的)同彻底的社会主义类型的企业(无论生产资料或企业占用的土地以及整个企业都属于国家)连接起来的时候,这里也就出现了第三种企业的问题,即合作企业的问题,从原则意义上说,这种企业以前是没有起过独立作用的。在私人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前者是集体企业,后者是私人企业。在国家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首先是私人企业,其次是集体企业。在我国现存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如果它占用的土地和使用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国家即属于工人阶级的。”[16](www.daowen.com)

马克思在批判巴枯宁时提到:“凡是农民作为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凡是像在西欧大陆各国那样农民甚至多少还占多数的地方,凡是农民没有消失,没有像在英国那样为农业短工取代的地方,就会发生下列情况:或者农民会阻碍和断送一切工人革命,就像法国迄今所发生的那样,或者无产阶级(因为有产农民不属于无产阶级;甚至从他们的状况来看已属于无产阶级的时候,他们也认为自己不属于无产阶级)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从而把他们吸引到革命中来;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的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是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只有当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排挤了农民,而真正的农民变成了同城市工人一样的无产者、雇佣工人,因而和城市工人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有了共同利益的时候,才能够这样做;尤其不能像在巴枯宁的革命进军中那样用简单的把大地产分给农民以扩大小块地产的办法来巩固小块土地所有制。”[17]马克思还指出:“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政权下,实行土地国有化,并把土地分成小块出租给个人或工人合作社,这只会造成他们之间的残酷竞争,促使‘地租’逐渐上涨,反而为土地占有者提供了新的便利条件,靠生产者来养活自己。”[18]而邓小平同志在谈到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两个飞跃时也指出:“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19]这里的第二个飞跃就是为了避免重犯巴枯宁的错误,就是认识到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历史局限性。同时,这也说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是建立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但它还不是集体经济,不能算作集体经济。

集体所有制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只能算是公有制的一种不发达形式。民有国营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并存意味着这两种经济成分或基本生产成分之间的分工和产品分配只能采取商品交换的方式。斯大林曾经指出,将来在这两种基本生产成分“由一个包罗一切而有权支配全国一切消费品的生产成分来代替的时候,商品流通及其‘货币经济’就会作为国民经济的不必要的因素而趋于消失。但是,只要这个条件还不具备,只要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生产成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便应当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必要的和极其有用的因素而仍然保存着。”[20]这也是为什么邓小平同志会说“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21]的根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