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国家在城乡统筹过程中注重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互促进,带来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形成良性循环。
从表3-3可以看出,农业就业比重在中东欧国家接近十年的变化情况,在改革之前,中东欧和独联体各国的农业就业比重在10%—30%之间,其中波兰和罗马尼亚的农业就业比重达到26.4%和27.5%。伴随着体制改革,各国的农业就业比重发生了显著变化,大体的趋势是中东欧国家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呈下降趋势(罗马尼亚除外),而独联体国家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这与中东欧国家农村劳动力转向非农就业的趋势紧密相连。由于中东欧国家逐步的市场化进程带来了国民经济的增长,推动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快速增长的GDP为农业劳动力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非农就业机会,促使了农业劳动力向城镇及二、三产业转移。而独联体国家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国民经济增长缓慢,难以提供非农就业岗位,导致劳动力向农业转移,引发高水平的农业隐性失业(H.Bright,2000)。[2]
表3-3 部分中东欧国家农业就业占总就业的比重(%)(www.daowen.com)
*1990年数据
资料来源:Bright H,Davis J,Janowski M,et al.Rural non-farm livelihoods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and Central Asia and the reform process:A literature review[J].World Bank Natural Resources Institute Report,2000(263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