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经济学家拉文斯坦(E.G.Ravenstein)等人最早提出了推—拉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人口迁移是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一种力量是原住地的推动力或称排斥力,如迁出地缺少就业机会、农作物收成不好、社会关系不和、居住环境恶劣等因素都属于推力;另一种力量是迁入地的拉力或称吸引力,如公共设施较好、气候好、收入高、文化氛围好等则是拉力。
这一理论虽然概括了人口迁移的本质,但从实际应用来看,却显得过于简化,无法满足人口迁移研究的需要。于是一些学者对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如人口学家E.S.李(E.S.Lee)在1966年美国《人口学》杂志上发表题为《迁移理论》的文章中,对推—拉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将影响迁移的因素进一步概括为4个方面:(1)与迁入地有关的因素;(2)与迁出地有关的因素;(3)各种中间障碍;(4)个人因素(E.S.Lee,1966)。
迁入地和迁出地因素包括吸引因素、排斥因素以及中间因素,其中中间因素对迁移不起作用。吸引因素和排斥因素对不同的人来说也是不同的,例如好的学校,对学龄前儿童的父母来说,可能是吸引力,但对没有学龄儿童的父母来说却可能是推力,因为这样的地方可能要承担较高的税率,对未婚的年轻人来说,可能没有影响,因为他们无须为此纳税。中间障碍主要指移民限制规定以及迁移距离等因素。个人因素对迁移行为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如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生活方式、收入水平等,都会影响到一个人对外界信息的判断和迁移的决策。人口迁移过程正是这4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李毳,2000)。(www.daowen.com)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农民部分地获得了流动就业的自由,但正式的迁移还面临着包括户籍在内的多方面的限制和约束,从而形成一种就业和生活在某一地区但又不具有当地居民身份的“准迁移人口”——外来人口,总人数不断增加的这一特殊社会群体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影响中国社会结构变革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李银河,1994;刘世定,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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