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6月,自治区农垦局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决定将过去对农垦企业实行的利润上缴、亏损拨补的“统收统支”办法,改为实行财政包干。对盈利的灵武、连湖、长山头等6个农场实行“利润指标一定三年不变,利润不上缴,多盈多留”,对亏损的13个企业实行“亏损指标一年一定,定额补贴,少亏留场,多亏不补”的经营管理改革,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1983年,国营灵武农场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狠抓扭亏增盈工作,自1977年以来连年盈利,1983年实现利润381万元,被评为全国农垦系统扭亏增盈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农牧渔业部奖励。
1982年11月16—19日,自治区林业局在银川召开全区国营林场场长会议,讨论修改《全区国营林场生产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
1984年11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批转自治区林业厅党组《关于国营林场、园艺场、苗圃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是:一是大力推行以家庭承包林场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二是场、圃的农田到户经营;三是发展林工商综合经营;四是允许职工留职停薪进行开发性生产;五是经费投资和管理实行差额补贴包干;六是改革用工制度;七是实行场长负责制。20—24日,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局在贺兰县召开全区良种、原种场、种畜(种禽)场、鱼种场及问园艺场经济改革工作,讨论修改了《农牧渔良种场经济体制改革暂行办法》。
1984年12月,自治区农垦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农垦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制定了《关于加快宁夏农垦改革的实施方案》《宁夏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章程(试行草案)》《宁夏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实施办法》3个文件。15日,永宁县机械化林场改名为国营银川林场,划归自治区农垦局管理。1985年6月,自治区农垦系统14个国营农场共办了5761个职工家庭农场,承包耕地占全系统耕地面积80%以上。
1986年6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批转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部、自治区农垦局《关于我区农垦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进一步简政放权,把应当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放给企业,进一步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场经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大农场的技术、机械及科学科理的优势,调动小农场分散经营的主动性、积极性,改革封闭式经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
1987年12月13日,自治区农垦局决定在全系统20个企业中分3批推行场(厂)长负责制,首批在银川糖厂、平吉堡奶牛场、灵武农场、连湖农场、南梁农场、大武口建材厂等6家单位推行。(www.daowen.com)
1989年8月,自治区农垦系统12万亩夏粮作物总产、单产比大丰收的1988年分别增长15%和18%,均创历史最高水平。15个国营农场(所)场场增产。8月14日,时任自治区主席白立忱在国营前进农场调研时,发现农场渔湖具有湖泊、芦苇、沙漠三结合的独特风光,提议建立沙湖旅游区,自此沙湖旅游区开始开发。
1990年2月,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宁夏农垦系统获得全国农垦农业“丰收杯”奖。宁夏农垦系统粮食生产连续10年高产稳产,每年以7%的速度增长,1989年全系统粮食总产量9800万公斤,单产372公斤,均超历史最高水平。
宁夏农垦通过全面实行“一包”“二换”“三田”“四自理”的农业土地经营体制改革,明确了职工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了职工家庭农场在承包经营活动中从单纯的生产者向生产经营者转换。同时,摈弃了多年来封闭的经营模式,打破了农场与农场、农场与地方、国有与民营的界限,通过资产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组建产业集团公司。对垦区各种关联产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企业互相参股、集团公司控股等形式重新进行整合,通过产业公司联结职工家庭农场,形成“公司+农场+农户”的新格局。
改革开放40年,农垦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粮、油、肉、蛋、奶、糖、酒、果、菜等产品,农产品综合商品率达85%以上,先后建立了商品粮、“菜篮子”、工业原料和良种繁育四大基地,发展和培育了酿酒业、粮油肉菜加工业、生态旅游业、良种繁育和高耗能企业等支柱产业及富硒枸杞、葡萄等特色种植业,开发了西夏啤酒、碧宝富硒枸杞、西夏贡米、垦原丰产素、灵武农场肉制品等一批在区内外享有盛誉的名牌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涌现出了西夏酿酒总厂、西夏啤酒厂、沙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沙湖宾馆、暖泉农场、西夏王葡萄酒厂、农垦科技开发中心、种子公司、平吉堡奶牛场、玉泉营农场等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为垦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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