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机制,基本厘清了国资委的行政职权和责任事项,明确了国资监管边界。2015年5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宁夏国资委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章制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和“管少、管准、管好”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全面梳理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到2016年年底,基本厘清了行政职权和责任事项,形成了监管事项履职清单和下放事项清单,确定监管事项19大项34小项,下放事项8大项10小项,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其中,银川市国资委向国有企业彻底下放四大类31项管理职权,向银川市通联资本运营公司、银川新兴产业资本投资公司下放所出资企业管理、领导人员管理、企业改革发展、产权管理、考核评价、监事会工作等四大类31项部门职权,全面回归股东身份,实现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一是在企业管理方面,下放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文电会务、档案管理、财务监管等管理职权。二是在企业人事管理方面,下放企业领导人员(除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的任免管理、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人才工作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管理职权。三是在改革发展与产权管理方面,下放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贷款、融资和企业间资金拆借等管理职权。四是考核评价和监事会工作方面,下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绩效评价体系、工资分配总体水平、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安全生产等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在下放国有企业管理权限的同时,银川市国资委将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管理,切实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监管和责任追究同步强化。
截至2017年11月,自治区国资委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原则和“管少、管准、管好”要求,科学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内部管理事项20项,基本厘清了国资委监管职责边界。对国资委成立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31份,继续有效24份,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连续性。立足监管国资、服务国企,制订《关于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拟定监管事项25项,取消下放事项34项,积极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