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化企业法人治理,提升现代化企业制度

深化企业法人治理,提升现代化企业制度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并对领导人员兼职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对隐瞒不报、不予纠正的企业领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免去职务。2010年4月28日,自治区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自治区国有企业用人用工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用人用工制度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增强内部活力。完成了宁夏电影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改革,全区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90%。

深化企业法人治理,提升现代化企业制度

2008年7月7日,国资委发布《关于改进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国资发〔2008〕73号),7月10日发布《关于开展“跨越”杯竞赛活动的通知》,将净资产收益率在全国同行业的位移作为主要指标,并对多个主业的企业分行业综合对标考核的同时,积极引入经济增加值考核,在综合考核基础上授予经营业绩显著的前4名企业和1家市级国资委“跨越杯”,作为当年经营业绩最高奖励,切实发挥了业绩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008年,针对部分企业随意决策、违规决策、参与决策不承担责任,以集体决定为由逃避个人责任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6月17日,自治区国资委发布《关于自治区国有大型企业重大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的补充通知》(宁国资发〔2008〕57号),进一步强化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意识,使企业经营决策重大失误的责任追究办法更具操作性。

2008年7月10日,国资委针对某些企业领导人在下属企业兼职的行为,发布《关于企业领导人员兼职问题的通知》,提出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的规定,领导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下属公司或其他出资单位兼职。并对领导人员兼职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对隐瞒不报、不予纠正的企业领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免去职务。

截至2009年,国资委陆续制定了《关于规范自治区国有企业工资管理的通知》(宁国资发〔2009〕105号),按照“管总额、管人均、管增幅、管差距”的原则,认真核定企业工资总额,控制了人工成本过快增长;制定了《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试行年金制度的通知》(宁国资发〔2009〕107号)、《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试行公车改革的通知》(宁国资发〔2009〕110号)、《关于规范自治区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的通知》(宁国资发〔2009〕106号)等,使企业的收入分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各种对外捐赠更加规范。对企业财务加强日常检查,对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行为加强了日常监督。2010年,将净资产收益率在同行业的位置排列变化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对董事会、党委会、经理班子、监事会、纪委按照法律、政策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分类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成员薪酬,既增加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促使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动作和提高管理效能,切实发挥了业绩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www.daowen.com)

2010年4月28日,自治区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自治区国有企业用人用工的通知》(宁国资发〔2010〕34号),要求各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用人用工制度改革,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增强内部活力。企业管理人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拔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从体制上保证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11年11月2日,自治区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自治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通知》(宁国资发〔2011〕134号),为改变一些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成员高度重叠、职权不分、责任不明的状况,自治区国资委决定在自治区国有企业推行董事会中外部董事(非本公司员工担任的董事)占多数的制度。国资委聘用的外部董事从已经进入国资委董事人才库的人员中遴选,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并具备履行职务的责任意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并对外部董事的考核、薪酬及工作时间等作出具体规定。

自治区国资委积极推进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公司等6户大型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宁夏建设集团公司内部资源,组建了宁夏建工集团公司。对宁夏新华书店等7户企业进行整合。中粮集团与伊信公司签署了重组协议。完成了宁夏电影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改革,全区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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