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破产是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的特定历史时期,国家专门出台的关于企业破产的政策,是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一种破产方式,即允许企业破产财产变现收入优先安置职工,破产国有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债权作为呆坏账和债权损失列入全国计划核销,破产财产变现不足以安置职工,缺口由同级财政托底。
2004年,自治区国资委筛选上报了11户特困企业政策性破产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扭亏无望企业和资源枯竭矿山的破产兼并,石嘴山一矿、石炭井一矿、石沟驿煤矿、宁夏铁合金厂、中卫农牧机械厂、银起集团、吴忠材料试验机厂7户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的企业,依法破产企业均进入法律程序,破产清算及拍卖收购重组工作全面展开。协调解决原破产企业职工生活区管理和资产变现后等遗留问题。
截至2008年,国家先后批准宁夏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共49个。涉及资产总额79.70亿元,负债99.11亿元,资产负债率达125%,累计亏损30.27亿元,累计核销金融债务48.72亿元,安置企业职工116345人(在册职工87302人,离退休人员29043人),每年减亏增盈近20亿元。仅石嘴山三矿、石炭井三矿、石嘴山一矿、太西一矿、灵武石沟驿煤矿5个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就重组了25家股份制公司,安置了1.75万名职工。破产后新重组的25户企业绝大部分充满生机和活力,发展势头良好,职工收入较高。原石炭井三矿破产重组的宁夏红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职工收入超过两万元(为全区平均水平的1.5倍),年分红超过10%;重组的鑫星实业公司2004年职工收入达到1.62万元(为重组前的两倍),年分红超过20%。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正是通过这种破产重组才走出连续多年低速低效运行的困境,2002年企业整体扭亏为盈,2003年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4年成为全区盈利大户,原煤产量、销售收入、实现利润、职工收入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依法破产,即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的破产。宁夏先后对进不了国家破产计划的100多户特困企业积极稳妥地实施了依法破产,对有效资产实施了重组和盘活。通过实施关闭破产,拓宽了国有企业退出市场的有效通道,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针对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宁夏在2004年制定下发了《关于企业破产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对破产企业财务处置、资金管理、职工安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实施劣势企业的关闭破产,加快了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2005年,国资委审查批复了宁夏大成建设公司、宁夏大河机床厂两户企业依法破产项目,终结了宁夏氧化铁厂、宁夏天天食品集团公司的破产工作。变现和盘活了宁夏灵武绒线厂、银川第二毛纺厂的破产资产,帮助建材集团公司、农垦集团公司、物资集团公司和部分市县妥善安置了困难企业的职工。(www.daowen.com)
2008年,完成了西北轴承集团公司等11个跨年度项目的关闭破产,启动了宁夏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等10个新项目的依法破产,实施了宁夏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等10户中小企业的规范改制;采取改制退出、关闭破产、划转重组等方式完成了17个部门120多户区直机关企业的脱钩。
国有企业实施破产,解决了我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能生不能死的难题,不仅是实现国有企业脱困的重要途径,而且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大突破。国有企业依法退出市场,不仅促进了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更为重要的是增强了国有企业的市场意识和危机感,有效地推动了国有企业观念的转变。
一大批企业的关闭破产,对宁夏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使全区工业结构调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批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制糖、纺织、化工、机械、冶金企业退出市场,国有经济的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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