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营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改革: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

国营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改革: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宁夏也开始探索废除企业干部“终身制”,把行政干部的任命制改为聘任制。1984年9月23日,自治区政府发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职工行业保险实施细则》。与此同时,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国营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改革: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

1.企业内部领导体制改革

1984年以前,企业内部领导体制长期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84年以后,企业在内部领导体制改革方面开始探索,实行厂长负责制,赋予厂长一些行政权力。

1984年,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国营企业将逐步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原材料工业中的建筑业可首先实行全行业改革。

1984年4月25日,石嘴山市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决定把市属国营企业的干部管理、管理权限交给企业。企业的正职由市委和主管局(委)任免,副职由厂长(经理)提名,企业任命;中层干部均由企业任命;企业对业务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可以实行招聘制;正、副厂长(经理)和车间正、副主任实行职代会选举制;企业在国家批准和劳动计划内,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考核标准,择优录用职工;可以根据新招职工的表现,决定提前或延期转正定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抽调或借调企业人员;市属企业间工人调动,由主管局审批办理,不再经过市经劳动部门迁转。

1984年8月,宁夏在银川橡胶厂、石嘴山钢铁厂等5户企业中进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厂长(经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中心作用得到加强,企业党政不分的状况开始改变,企业普遍出现了指挥灵、决策快和办事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的新局面;绝大多数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企业,同时实行的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984年以后,企业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转变。同时,推进企业内部改革,全区绝大多数企业推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推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企业公开招聘中层以上干部,竞争上岗,择优使用,职工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企业进人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普遍呈现效率高、效益好的可喜局面。1985年,厂长(经理)负责制开始在全区范围内试点并推行。各地、市、县和自治区主管部门选择了一批企业进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

1986年,石嘴山政府召开大会,由市经委负责人同市水泥厂、瓷厂、高压电瓷厂等9个国营工业企业的厂长签订了厂长(经理)目标任期责任书。厂长(经理)目标任期责任制3年为一个任期,任期目标考核包括工业总产值利润、质量、流动资金周转、企业债务偿还、设备完好率等内容。到1987年10月,全区认真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3个条例,积极推行厂长负责制,给工业企业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全区227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148家工业企业实行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www.daowen.com)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颁布实施,确定以“厂长全面负责,党委保证监督,职工民主管理”为基本原则的厂长全面负责的领导体制。从此,除企业的厂长和党委组织干部及行政副厂级干部由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任命外,赋予了厂长任免中层以下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同时,宁夏也开始探索废除企业干部“终身制”,把行政干部的任命制改为聘任制。改变了过去那种集体领导、无人负责、党委领导和厂长分权扯皮的状况。到1988年年底,已有85%以上的企业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并且绝大多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990年,在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中,首先废除干部终身制,使干部能上能下,把行政干部的任命制改为干部聘任制,包括副厂长在内的厂级领导干部和车间主任,科室的中层行政领导干部,都由厂长择优选聘。选聘对象不分干部、工人及全民、集体、合同制工人,不论身份、资格,实行唯才是用。1994年,在实行股份制改革的企业中,实行了股东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97年,在实行公司制改革的股份制企业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2.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1984年以前,企业内部执行的是国家统一制定的劳动人事制度,企业按照政府统一招工计划分配录用职工的制度。1984年9月23日,自治区政府发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企业职工行业保险实施细则》。打破铁饭碗,实行企业职工合同制。

1990—1993年,宁夏的国有企业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基础上,开始实施全员岗位竞争制,推行岗位的优化组合。从1994年开始,随着企业承包制的不断完善,股份掉改组改造的试点探索,政府对企业内部的劳动人事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下放。企业有了自主招工、用工自主权和更多的劳动人事自主权。企业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富余职工进行下岗、分流、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对实施股份制、民营化改造、拍卖、转让出售的国营企业和破产重组国营企业的原有职工实行“买断工龄”(即按照职工的工龄年限,计算补偿标准,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给予劳动补偿)、“身份置换”(即将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折算成股权,全体正式职工,按照工龄年限,用股权将职工身份置换成新员工身份),使其下岗、分流、再就业,此后企业内部职工的分类和身份界限彻底取消,一律统称为企业员工。1995年企业通过双向选择的办法,通过大量招收低廉农民工、临时工,迫使企业原有职工大量下岗、失业。企业的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市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与此同时,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多数企业实行了浮动工资制、计件工资制、计分记奖制、超基数联销记奖等制度,将职工工资、奖金的分配与企业效益及个人贡献大小结合起来,并实行计件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档案工资与评分记奖、联产联销、联利记奖等分配形式,使职工收入同贡献大小、企业经营好坏直接挂钩,初步打破了分配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现象,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三者利益关系的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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