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勒菲弗尔和巴斯奈特所倡导的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Bassnett:《意识形态与翻译策略之选择》,2004:3),是翻译研究的一次全新的范式转换。勒菲弗尔的“改写论”(theory of rewriting)是翻译研究文化转向最直接的理论基础,“翻译是对原文的一种改写”(Translation is,of course,a rewriting of an original text.Lefevere,2004:vii)是其基本命题。改写理论本属比较文学翻译理论,它关注的是翻译与文化之间的互动,是翻译作品如何在意识形态等因素影响下被“改写”或“操控”。不幸的是,勒菲弗尔的rewriting在中文里也可以译为“重写”(李文革:《“文化转向”视域下〈围城〉翻译策略的不确定性研究》,2004:210)这就和香港翻译家思果提出的“重写”严重混淆。思果指出:“我一向以为翻译是翻译,不是写作。这个观念很害事,可能是学翻译的人走不通的胡同,翻译不是翻译,是重写。”(郭建中:《重写与竞赛——实例举隅与点评》,2001:3)郭建中教授也说:“重写这一理念和方法,则贯穿整个翻译过程,需要在每一个语言层面上加以实施。”(郭建中:《论汉英旅游翻译过程中的转换与重写》,2010:243)这两个学者所用的“重写”虽然字面上和勒菲弗尔“rewriting”理论的中文译名相仿,而所指其实大异,是指为了追求译文质量而实施的译文写作。郭建中解释得再清楚不过了:
Lefevere所采用的术语,其内涵主要是指译者意识形态和目标语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诗学的制约对原文内容或意思的改写。Rew riting译成中文,可以是“重写”或“改写”。为了更明白表达“重写”的意思,把“重写”定义为在忠实于原文意思和内容的基础上仅对源发语表达形式的重组,而把“改写”定义为对原文内容或意思的改变(郭建中:《论汉英旅游翻译过程中的转换与重写》,2010:259)。
重写是指译者对语言的操纵,改变源发语形式;改写是指译者受意识形态的操纵,改变原文的意思和内容(郭建中:《论汉英旅游翻译过程中的转换与重写》,2010:268)。(www.daowen.com)
然而,由于英汉语术语的混淆,“翻译是重写”这一提法,毫无疑问会让人误以为是勒菲弗尔的“rewriting”理论在中国的引进和发展,还会引起有悖于忠实翻译的争论。另外,还有研究者反过来把“重写”称为“改写”,并与勒菲弗尔的“改写”合在一起谈(季可夫:《论翻译实践中的“改写”策略》,2011)。这样并无不可,从而可以让“改写”涵盖:(1)思果、郭建中的“重写”(技术层面);(2)勒菲弗尔的rewriting(意识形态层面)。但是这样还是容易造成混乱,毕竟二者差别太大。我们认为郭建中已经为“重写”与“改写”划清了界限。当然,我们也承认,在翻译实践中,译者都有可能同时运用到思果和郭建中的“重写”(翻译本质要求)和勒菲弗尔的“改写”规则(不可避免地受意识形态影响)。“翻译写作学”将吸收思果和郭建中“重写”的有效成分,但不仅仅把其所指“重写”当作“翻译写作学”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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