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生产消费呈现出鲜明的个性化特征,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奴隶主贵族的音乐需求呈现出个性化。传统的礼乐制度在春秋时期得到一定的延续,但严格的等级制度开始瓦解。地方诸侯之国的君主及其卿大夫开始追求更高级别的礼乐,并用个人的音乐生产实践进行着僭越行为。如鲁国的卿大夫开始在家中享用前朝只有天子才可享用的八佾之舞和专属音乐作品,楚国下属小国曾候也在偷偷享用原本属于诸公、诸侯才能享用的钟磬乐悬。不仅如此,诸侯国君们在内苑之中更加彰显个人的娱乐需求,如齐宣王不仅喜欢笙竽之乐,而且崇尚数百人的笙竽合奏,但其儿子则喜欢让乐人们一一独奏;吴王夫差酷爱蹁跹、婀娜的越女之舞;仇由国国君、周景王等则偏好铸钟;魏文侯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显然,这些生动的案例充分说明:大到诸侯之国君主,小到政府官员都在按自己的需求进行礼乐僭越和乐器制造等行为,音乐的生产开始呈现出个性化特征。
其次,士群体的音乐生产消费呈现个性化。如孔子笃爱鼓琴,无论是游历邦国的途中还是教授学生的过程中,都频繁地以鼓琴为乐;同为武士,有的则笃爱鼓琴,甚至在战争中依然抚琴不断;有的则擅长歌唱(如荆轲);有的则偏爱击筑(如高渐离),即便是在友人去世之后隐居山林,其筑声也依然不绝于耳。(www.daowen.com)
再者,民众的音乐生产消费也呈现出个性化。如齐国这样富庶之国、富庶之城邦的富庶之民,其音乐追求则是笙竽之乐,所谓民众无不吹竽;而传统文化之风浓郁的鲁国民众则竞相喜欢前代雅乐歌舞;相对偏远的西秦之地,人人喜尚击缶之乐;荆楚之地则崇尚巫觋之乐。
因此,在礼乐制度渐趋瓦解的时代,音乐生产消费出现个性化特征,标志着人们思想的解放以及音乐观念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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