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非乐》记载,夏启常常在牧野之中饮酒作乐,动用庞大的乐人表演《万舞》[101];何为《万舞》?学界一般认为是一种人数众多的歌舞表演。《墨子·非乐》载齐康公喜欢《万舞》,表演万舞的人不能穿朴素的衣服,不能吃不好的粗食。齐康公说:万人吃喝不好,脸色就不好看;穿着不好,体态风度就不美。所以要给他们美食绣衣,表演起来才会好看。[102]这说明《万舞》应该是一种奢侈、华丽的表演。奴隶主贵族演出此舞必然有着巨大的经济投入和成本消耗。
夏启之子太康的歌舞伎乐充斥宫廷内外,其动用名工巧匠建成的峻宇雕墙,成为音乐表演之所。夏桀时期,音乐生产达到极致,其盛况是“女乐三万人,端噪晨乐,闻于三衢”。[103]“广优猱戏奇伟作东哥,而操北里,大合桑林,骄溢妄行。”[104]
可见,从万舞翼翼到女乐三万人,夏代宫廷音乐人数始终保持着一个庞大的规模,不仅如此,奴隶主还广搜博采倡优、侏儒、狎徒能为奇伟之戏者,如此庞大的音乐人员,须倾全国之力才能负担得起。乐人从选拔到培训,从排练到演出,需要大量物质支出;乐人还要吃穿住行的生活消耗和一定的俸禄;另外,演出时根据场合的不同、规模的大小需要固定或临时搭建的舞台、场所,这又要巨大的花销;演员们的表演服饰、道具等等需要专人采集制作,其耗资也很巨大。仅根据《管子·轻重甲篇》所载,夏桀之女乐三万人“是无不服文绣衣裳者,伊尹以薄之游女工文绣篡(纂)组,一纯得粟百钟于桀之国。夫桀之国者,天子之国也,桀无天下忧,饰妇女钟鼓之乐,故伊尹得其粟而夺之流,此之谓来天下之财”[105]。及《吕氏春秋·侈乐》载:“夏桀、殷纣作为侈乐,大鼓、钟、磬、管、箫之音,以巨为美,以众为观,俶诡殊瑰,耳所未尝闻,目所未尝见,务以相过,不用度量。”[106]来看,其音乐生产几乎是不计代价。
当然,正因为音乐生产不计代价,才导致其音乐生产与消费的最终成本极其高昂,无法用物质来计算。如文献所说启的国家被天所抛弃,夏启之子太康、夏桀的国家终被废。
正因如此,商汤引以为戒,制定官刑,强调“恒舞于宫,酣歌于室”的“巫风”,“殉于货色,恒于游畋”的“淫风”都会导致国家灭亡。[107]但是,商代的“官刑”并没有阻止帝王主导下的音乐生产与消费,后继者在奢乐方面更胜前代,《史记·殷本纪》载,商纣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108]《说苑》也提道:“纣为鹿台,糟丘,酒池,肉林,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绣被堂,金玉珍玮,妇女优倡,钟鼓管弦,流漫不禁。”[109]据集解云,纣王所建之鹿台,其大三里,高千尺,足见其奢侈。[110]
为了满足上述消费,纣王不得不“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巨桥之粟”。[111]其结果是“天下愈竭,故卒身死国亡,为天下戮。”
周代礼乐制度严谨,据《隋书·音乐志》载,周代音乐教育机构中的音乐工作人员可考的有1463人,但这还仅仅是见于文字记载的,其他歌舞伎乐人员,包括低等的旄人并没有记载。显然,周代以礼乐为主体的众多音乐人员,其生活、表演、教学都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撑。
不仅如此,在庞大的礼乐制度下,周代尤为注重对礼乐运用场所的建设。以明堂为例,《周礼》载:“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112]如此宏大的明堂,作为音乐表演的主要场所,所耗社会财力与物力显然不是一个奴隶主所能承担的,必然需倾举国之力。
更为重要的是,周代建立了以宗法制为基础的等级制度,不同的等级享有不同的社会待遇,包括音乐与乐器规模。《孟子·万章下》载:
北宫锜问曰:“周室班爵禄也,如之何?”
孟子曰:“其详不可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部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113]
《周礼注疏》卷第四也记载了当时不同等级奴隶主的日常生活消费,这其中包括音乐消费:
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以乐侑食,膳夫授祭,品尝食,王乃食。卒食,以乐彻于造。王齐,日三举。大丧则不举,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114]
而这种包含有音乐的生活消费成本如果换算成当时的货币,价值如何?《礼记》载:“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115]虽然这种直观的经济成本并不确切,但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宴飨、乐舞娱乐生活的消费状况。
除上述帝王、贵族宴飨乐舞的直接消费之外,从事乐器生产的工匠自身生活以及乐器或其他相关材料的生产都需要以物质为支撑。《礼记·曲礼下》云:“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周礼·冬官·考工记》云:“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可见,当时的专业工人是在国家的监督、主导之下,从事制造,国家理应全程负担所有经费。(www.daowen.com)
从文献来看,支撑音乐消费的社会财富主要是奴隶主通过赋税和邦国之贡来获得。如文献记载:
以九赋敛财贿:一曰邦中之赋,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之赋,六曰邦都之赋,七曰关市之赋,八曰山泽之赋,九曰弊余之赋。
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材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斿贡,九曰物贡。[116]
《尚书》明确记载了夏初天下九州向中央集权者——禹的进贡和赋税内容:
海、岱惟青州。……厥田惟上下,厥赋中上。厥贡盐、、海物惟错。岱畎丝、枲、铅、松、怪石。莱夷作牧,厥篚丝。(琴弦)浮于汶,达于济。
海、岱及淮惟徐州。……厥田惟上中,厥赋中中。……厥贡惟土五色,羽畎夏翟,峄阳孤桐。泗滨浮磬,淮夷珠暨鱼。
淮、海惟扬州。……厥田惟下下,厥赋下上上错。(田第九,赋第七,杂出第六)厥贡惟金三品,齿、革、羽、毛、惟木。
荆及衡阳惟荆州。……厥田惟下中,厥赋上下。(田第八,赋第三)厥贡羽、毛、齿、革,惟金三品。
荆、河惟豫州。……厥田惟中上,厥赋错上中。(田第四,赋第二,又杂出第一。)厥贡漆、枲、、纻,厥篚纤纩,锡贡磬错。
华阳、黑水惟梁州。……厥田惟下上,厥赋下中三错。(田第七,赋第八,杂出第七、第九三等。)厥贡璆、铁、银、镂、砮、磬,熊、罴、狐、狸织皮。
黑水、西河惟雍州。……厥田惟上上,厥赋中下。(田第一,赋第六,人功少。)厥贡惟球、琳、琅玕。[117]
并根据地域划分征税额度,所谓“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118]。
由此可见,由中央集权指定的赋税制度,奠定了国家音乐生产与消费的经济基础。而细化的物贡制度,不仅保证了国家在乐舞、乐器材料上的自由调配,实际上也减少了音乐生产的经济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商代铜器铭文中,记载有一名叫豕的万人,因表演音乐,受到“贝十朋”的赏赐。[119]《诗经·小雅》说:“既见君子,赐我百朋。”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大贝、壮贝、么贝、小贝,皆二枚为一朋。[120]显然,贝是当时的一种货币,朋是一种度量单位。以上史料说明商周时期已经有了一定的商品经济意识,个体通过音乐生产能够获得一定报酬的行为已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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