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乐器生产及其历史发展

乐器生产及其历史发展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乐器是音乐的实物形态之一,也是音乐生产的重要内容。[59]乐器的生产与生产力水平、社会经济状况有着密切联系。而且,这种复杂的乐器生产需要有着丰富经验的手工艺人或专业乐器制造者。乐器生产技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出现了陶制品。这说明社会财富的不均衡制约了陶器的生产与归属,音乐除了具有娱乐意义外,越来越精细化的陶响器已经成为当时社会财富的象征,乐器的生产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现实音乐表演的需要,也是随葬祭品的需要。

乐器生产及其历史发展

乐器音乐的实物形态之一,也是音乐生产的重要内容。从考古资料来看,乐器包括成品及其配件、半成品和模型以及明器等。成品乐器是日常音乐实践中所用,也有少量是作为随葬品而临时制造未加使用的,但它们均属实用乐器;有些成品乐器伴有乐器配件,以及用于存放乐器的物品(如匣、盒、箱)等,它们都是乐器的有机组成部分;半成品乐器指尚未加工为成品的乐器,如磬坯;乐器模型指用于制造某些乐器的模范,如钟范;明器乐器是专为随葬而制作的不能实际演奏的乐器,属于实用乐器的仿制品,在制造材料和形制方面与实用乐器有着本质差别,主要作为一种象征。[59]

乐器的生产与生产力水平、社会经济状况有着密切联系。旧石器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模式决定了当时的乐器生产处于粗糙的萌芽状态,基本手段是从自然界中就地取材,经简单加工而成,诸如石球、石磬、中空的木棍等。这在考古资料中得到充分证明,如在山西襄汾丁村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址出土的一百多件石球,距今15000年左右;在山西阳高许家窑遗址出土的1073枚石球,年代与丁村出土的石球相近。这些足见当时石球生产数量之多,也印证了古代文献所载上古人类“戛击鸣球”“击石拊石”的音乐生活

到了新石器时代,由于生产力的进步,更为精细的磨制乐器和铸造乐器开始出现,这些乐器产品涉及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如:

骨笛:河南舞阳出土的贾湖骨笛共25件,其中完整的17件,残器6件,半成品2件,属新石器时代裴李岗文化,距今9000年。[60]大部分骨笛在管壁一侧钻有一纵列7个直径3.6毫米的圆形指孔,有的骨笛第一指孔左上方还钻有一个直径1.58毫米的圆形小孔。[61]重要的是部分骨笛七个开孔处都有事先设定的用于开孔和计算的十字标记,这是吹管乐器制造的主要进步。贾湖遗址中的大量七孔骨笛也标志着当时社会财富的发展,部族已经有经济实力来生产耗时长、刻度准、发声精良的乐器。而且,这种复杂的乐器生产需要有着丰富经验的手工艺人或专业乐器制造者。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多孔骨笛的生产不是一个局部现象,相邻的河南汝州中山寨遗址出土的十孔骨笛,南方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出土的一批骨笛,说明新石器时代多孔骨笛的生产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也说明了乐器的生产进入了专业化阶段。

骨哨:早期骨哨的生产受材料限制,主要取材于鸟兽骨骼,成本相对低廉,工艺粗糙。如河南长葛石固遗址的裴李岗文化墓葬中发现的两件用禽类趾骨制成的骨哨,开管,有一到两个孔,属于单管乐器的萌芽。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第四文化层出土的骨哨,用禽类肢骨制成,两端开口,一端口沿平齐,另一端口沿有近似三角形缺口,在靠近中部的一侧开一椭圆形指孔。这一时期也有部分骨哨用鹿角制成,并有简单的装饰工艺。如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第四文化层出土的鹿角骨哨,表面磨光,中部饰短线纹与锥点纹。

随着社会分工的萌发,手工业开始形成。乐器生产技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出现了陶制品。如河南渑池仰韶遗址出土的骨哨,陶质,手工制作,中空,两端开口。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生产分工已经形成,家庭单位取代了部族群居式生活,相对充足的物质条件和特定阶层的需求促进专业制陶艺人的形成,也推动了制陶工艺的发展。因此,这一时期生产了大量陶类乐器。如:

陶埙:西安半坡遗址发现了两个陶埙(一音孔),随后在临潼姜寨遗址(二音孔,属仰韶文化)、郑州二里岗遗址均出土了陶埙。考古发现,黄河流域的陶埙基本呈序列发现,即从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到殷墟文化,绵延不绝。长江流域的陶埙大都是新石器时代的制品。[62]这说明陶埙的生产主要集中在北方制陶工艺发达的区域。(www.daowen.com)

陶响球(陶响器):最早的陶响球属于仰韶文化早期,河南淅川下王岗遗址曾发现3件,直径仅为2~3厘米,内有小泥丸,外表饰有指甲纹。其次,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遗址中均有出土。湖北松滋桂花树遗址发现的陶响球,表面的篦点纹交叉处有小镂孔。京山朱家嘴遗址的陶响球内装有15粒以上的泥丸,直径达8.5厘米。在湖北易家山遗址发现的青龙泉三期文化的陶响球,表面饰有圆圈、漩涡、圆点、三角及叶片等各种纹饰。[63]考古发现陶响器数量比较多,如陕西临潼姜寨遗址出土有80多件,而其中一个墓主人的随葬陶响器竟有15件之多。这说明社会财富的不均衡制约了陶器的生产与归属,音乐除了具有娱乐意义外,越来越精细化的陶响器已经成为当时社会财富的象征,乐器的生产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现实音乐表演的需要,也是随葬祭品的需要。

另外,从生产分布地域及时间来看,黄河中上游新石器晚期陶响器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和甘肃中部及东南部,乐器虽然数量不多,却分属多种文化类型,如姜寨二期、庙底沟类型、马家窑类型、马厂类型和齐家文化,这表明黄河中上游区域的陶响器生产具有一定的传承性。长江中游新石器时代晚期陶响器大体以湖北江汉平原为中心,西至川东鄂西南的三峡谷地,南达湘北洞庭湖滨,北及豫西南,东抵鄂东。这类陶响器数量较多,分属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和龙山文化。考古证明,薛家岗文化陶响球的出现和屈家岭文化乃至大溪文化陶响球有着直接联系。薛家岗文化在接受大溪—屈家岭文化的陶响球之后,制作数量变多,水平更加精良,而且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64]这表明当时乐器的生产并不仅仅局限于部族内部或固定区域之内,社会的需求以及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乐器产品以及乐器生产技术的传播。

陶铃:河南淅川下王岗遗址(仰韶文化)出土两件半坡类型陶铃。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也出土有陶铃(陶钟)。黄河流域马家窑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遗址中都发现有陶铃。长江流域仅发现一例。[65]这说明陶铃的生产与传播也主要集中在北方黄河流域。

石磬:陶制石磬相对于打制与磨制石磬是一种技术上的重要进步,它的生产主要在黄河流域,如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出土的4件石磬,距今约4400年。《周礼·考工记·磬氏》详细记载了磬的主要部位名称,这标志着当时制磬工艺不仅非常完善,而且制磬技术也得到系统总结并加以传承。从出土情况来看,磬一般出土于随葬品丰富的高规格墓葬,这表明在龙山文化时期,磬不单单作为一种日常演奏的乐器,更多的是作为拥有者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当然,新石器时代生产技术的提高也带动了其他乐器的生产。例如:木鼓,山西襄汾陶寺遗址(龙山文化)出土的彩绘木鼓是由树干挖空制成,长约1米,系古代文献记载的鼍鼓。其材料是鳄鱼皮和木材,并有手工彩绘。文献中记载的还有“夷作鼓”“倕作为鼙鼓”“舜造箫”“伏羲作箫”等,虽为传说,但反映的时代基本符合历史发展实际。陶鼓,1978年在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出土的几件“异形陶器”,属于早期龙山文化的庙底沟二期文化时期。陶角,陕西华县井家堡庙底沟墓葬出土的陶角,属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长42厘米;山东陵阳河墓葬出土的陶角属大汶口文化,长39厘米,均为手制,外形似去掉尖的牛角。[66]

新石器时代晚期,尤其是龙山文化中晚期,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冶炼技术,专业手工业者开始运用新技术生产铜类乐器。当然,从考古来看,这一时期的铜类乐器遗存仅见一例,是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中出土的由红铜制造的铜铃,这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铜铃。[67]以铜代陶,大大提高了铃的音质和耐用性,这是乐器生产的一种飞跃性进步和变革。仅存一例的现象也说明,这类乐器的生产在当时还是受制于社会整体生产力技术水平,无法批量生产和快速传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