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制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公司制是以产权主体多元化为特征,但也包括独资公司。社会主义公有制具有集中资金办大事的优越性。在我国当前条件下,为了加快现代化进程,有必要有效地运用国家财政资金于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新兴科技、国防等的建设,特别是对于那种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企业和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性的企业,可以实行国有独资模式甚至国有国营模式。
但是,国有独资公司并非越多越好。这是因为:(1)在一个条条或块块内建立起一家、两家把众多的企业纳入其中的庞大的国有独资公司,由于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政府管理,使政企难以分开;(2)一个行业内的寡头国有独资公司体制势必形成垄断,它扼杀竞争和技术进步;(3)高度集中的独资公司本身意味着对基层企业的“收权”,不利于基层企业积极性的发挥;(4)更重要的是,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现代化,其规模十分庞大,迄至20世纪末的基本建设的投入就需要上万亿美元。从国家财力来看是远远不能满足的,必须广泛动员各种社会资金和吸引国际资本,因此,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就是十分必要的。
公司(corporation),其应有之义就是多个主体资金的联合,即主体多元化的企业组织。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起码5人,因而国有企业组建公司意味着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并不是和国有制不相容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其具体内容是多种多样的。(1)在那些由若干个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基层公司,它有着多个出资人和股东,是一种多元化的企业法人财产权结构。显然地,它是国有企业,不过它是拥有多元投资主体的新型国有企业。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体制兴建起来和资本经营开展起来以后,主体多元化的国有企业的大量出现将是不可避免的。(2)在多元投资主体结构中引入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国有主体,但仍由国家控股的场合,这种公司的国家所有权基础并未变化,只不过它已经是不纯粹的国有企业。(3)对多元投资主体结构中集体成为主要投资者的场合,公司原先的国家所有制性质发生了变化,它已经是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但仍然属于公有制的范畴。(4)多元主体结构中如果主要是由职工充任出资人,而且他们在产权上不存在悬殊,这种企业属于股份合作制性质,它属于公有制范畴。(5)多元主体结构中,是以私人、外资为主体,这种公司就不再是国家所有制的,但它还有国有经济的成分,是一种混合所有制结构。(www.daowen.com)
可见,以产权主体多元化为特征的公司制,其内涵是十分广阔的,它可以在公有制范围内,形成多种多样的主体组合和产权结构,使质与量上不同的资金得以结合起来,形成多种多样的企业,以适应不同产业、行业和不同性质的生产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那些竞争性的生产与经营领域,应该充分利用多元产权主体模式,对于一些关键性的行业和骨干企业可以实行国家控股,对于一般性的行业和企业可以实行国家参股,而对于与国计民生无关的行业,特别是对于庞大的中小企业则可以放开,听任市场去调整企业的产权结构。可见,公司制的特点和优点在于产权结构界域的广阔,人们可以根据各企业的性质和具体特点,选择一种最恰当的产权结构与企业组织。这样,一方面产生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市场主体,有利于市场竞争的开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它使有限的国有资本合理地配置于各个产业、行业的不同的企业之中,有利于扶优,加强搞好搞活国有企业,加强国有经济的阵地,有效地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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