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市场经济中,公司企业的并、购、联合,是通过法人治理机构来进行的,这种公司财产运作机制使企业重大决策,包括产权重组决策,既体现所有者的意志,又体现企业的自主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要大力形成企业法人财产权体制和健全经营权与所有权两权既相分离又相统一的法人治理机制。
企业资产重组,涉及两类企业交易。
第一,不影响主体产权的资产交易。企业闲置资产的交易,只是企业资产闲置部分的转让,而且只是国有资产的变形,由物质资产转变为货币资本,不涉及国有产权的增减变化,不减少国有资产价值,可见,政府理应将这一类资产交易决策权授予企业。(www.daowen.com)
第二,发生主体产权变动的产权转让。企业的兼并、收购、参股、联合等企业重组,涉及企业财产结构的变化,如企业兼并,企业财产由原来的持有者(主体)转移到新的持有者(主体)手中,或者是由一个国有机构转到另一个国有机构或公有法人手中,或者是国有机构转到非公有的企业法人或个人手中。产权转让会带来企业财产主体结构或股权结构的变化,涉及原有出资人对企业股权的控制程度。例如,股权大量转让会使国家不再能对企业保持控股权。产权转让是所有者的权利,即使在两权分离的公司企业,重大产权转让等重要决策,都应由所有者来做,使这些行为体现所有者的意志。在市场经济中,公司企业的并、购、联合,是通过法人治理机构来进行的,这种公司财产运作机制使企业重大决策,包括产权重组决策,既体现所有者的意志,又体现企业的自主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出现了要么兼并、联合等资产重组由上级行政机构说了算,要么是由经营者独断,两张皮互相脱节的现象。把二者结合起来,形成健康的企业自主重组,既避免上级行政管理机构的瞎指挥和武断,又避免经营权越位侵蚀所有者权益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关键在于构建和健全公司法人制度。当前,要大力形成企业法人财产权体制和健全经营权与所有权两权既相分离又相统一的法人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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