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强化经营权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法人财产权是不削弱所有权而又强化经营权的经营方式和产权形式,它适应于使用社会资本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适应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法人财产权实质上是经营权,不过是用法律来硬化的充分的经营权,它是一种带有所有者权能形式的“准财产”。通过更完善的公司组织与机制和社会主义经济民主,职工也广泛参与自主决策,由此强化职工主人翁意识。
强化经营权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法人财产权是不削弱所有权而又强化经营权的经营方式和产权形式,它适应于使用社会资本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适应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法人财产权实质上是经营权,不过是用法律来硬化的充分的经营权,它是一种带有所有者权能形式的“准财产”。把法人财产权交给企业,并不影响国家的最终所有权,更不影响国家所有权经济上的实现,也不影响所有者——例如通过董事会的机制——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控制。实行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一方面能维护国家所有权,另一方面又加强经营权。与此同时,实行法人财产体制将对企业机制带来如下变化:
第一,使企业有了由它独立支配的资本金,企业有了“自主钱”,从而真正能“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才可能彻底割断企业和国家之间的脐带,实现“自负盈亏”。
第二,资产的支配使用权归属于经营者,以保证独立经营,从而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通过更完善的公司组织与机制和社会主义经济民主,职工也广泛参与自主决策,由此强化职工主人翁意识。
第三,使经营者和职工都分享良好经营形式的剩余,享有一定产益,从而强化利益激励。(www.daowen.com)
第四,法人财产的损益机制,促使企业进行自我行为约束。
总之,在法人财产所固有的上述权、益、责结构下,能真正形成和加强企业自动对市场作出反应的机制,真正使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法人财产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那种取消了企业的自主经营职能,把企业变成政府机构的附庸的高度集中大一统的国有产权制度,加强了企业的权、益、责,这种产权结构是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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