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上所述,产权是生产当事人在进行生产、支配使用生产资料和享有产益中的权、益、责结构。在生产日益社会化,出现经营者、受托人与所有者相分离,和拥有多个生产当事人,例如所有者众多化和所有制多元化的情况下,就出现和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所有权、占有权、利得权、处置权的相分离和组合的产权结构。
如上所述,产权是生产当事人在进行生产、支配使用生产资料和享有产益中的权、益、责结构。在一个较为简单的微观生产组织中,产权表现为单一的所有者权利,是所有权、占有权、利得权(收益权)、处置权集于主体一身,即四权不分的“全权”。自耕农、个体手工业者、独资企业等,都是属于这种单一的所有者产权制度。这种产权制度以其充分的权利保障、利益激励和完全责任,维系着有活力的个人经营。在生产日益社会化,出现经营者、受托人与所有者相分离,和拥有多个生产当事人,例如所有者众多化和所有制多元化的情况下,就出现和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所有权、占有权、利得权、处置权的相分离和组合的产权结构。后者在于实行所有者、经营者等当事人之间恰当的权、益、责的划分,使他们各司其职,各得其所。产权制度,借助权、益、责关系的调整和配置,特别是借助赋予生产当事人以产权和产益,由此起到黏合、巩固这种两权分离的经济组织的作用。例如正是通过某种既维护所有权,又保障经营权的产权制度,才形成和维系了租赁制、承包制、股份制等经济组织形式的运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以所有者众多化和所有制多元化为特征的现代股份制经济,借助股权机制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的管理、营运机制,把某些原先专属于所有者的财产权重新划分和组合,既保障了众多投资者的利益,又给经营者以必要的权、益和课加以责,这种产权制度是当代市场经济中经理阶层产生和经理“入主企业”的前提条件,是当代的公司企业独立运行的财产基础。(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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