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从经济活动的组织与运行的角度来观察现代市场经济,那么,人们会看见股份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的重要意义。这一企业组织形式出现于早期资本主义的西欧国家的国外贸易领域,例如17世纪在英国和荷兰就出现了合股贸易公司(joint stock trading company)。19世纪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引入了工业组织,1860年前后,在美国铁路部门及其他一些需要大量投资的生产部门,股份制企业获得蓬勃的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工业、商业等生产与流通领域的大多数企业组织都采取股份公司形式,此后,它也成为银行与保险领域的占支配地位的企业形式。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经济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它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市场化和生产的现代化,大大改进了市场经济的运作。可以说,现代市场经济的特征和所实现的经济进步均是立足于股份公司这一微观基础之上的。
股份公司带来了企业财产权的新变化,它创造了一种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促使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最彻底的分离。
财产权概念内涵,大体说来包括所有权、财产支配权、收益权、处置权,是以上诸权组成的一个复合结构。财产权是一个历史范畴。产权结构是历史地形成和历史地变化的。具体地说:(1)财产权要适应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而变化,生产的社会化和微观生产组织形式的发展变化总会带来主体与当事人产权的变化。(2)财产权要适应经济商品化而发展变化,由实物经济转到商品经济,商品经济中市场化的发展带来新的生产、交换和经营方式,也会带来新的产权形式。
古代财产权的特点是:(1)带有集权性。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处置权集中于所有者一身。(2)它与国家强制力相结合。不仅是经济上的占有,而且包括政治权,包括对人的支配和统治,例如古代与中古财产不仅以物为对象,而且以人为对象,即对人身条件的支配权。其中:有完全支配权,例如奴隶主对奴隶的支配;有半支配权,例如农奴主对农奴的支配。(www.daowen.com)
历史发展中财产权的变化呈现出两个特点:(1)经济权利与政治权力相分化。那种依靠暴力建立起来的,与政治权力相结合的财产权(物权与人权)日益转化为经济占有权。这表现在古代财产权向中古财产权和近代现代财产权的演化中对人身支配权的放松和放弃,逐步地将劳动力支配权还给直接生产者,从而近代财产权主要是经济权。(2)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化。那种集诸权于所有者一身的产权,日益转化为把经济权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适当划分的、分权型的财产权。其通常形式是把占有权归经营者,所有者掌握利得权和一定的控制权——这就是股份制中的主体所有者产权形态,而其极端形式则是所有者不仅放弃经营权,而且放弃控制权。所有权的内涵集中表现为收益权即分红权,如那些不参与股东大会的许许多多小股东只是凭股本定期剪息票那样。
经营权和所有权的高度分离是股份公司产权制度的特征。现代股份公司的所有者的权限,一般地说是:(1)规定企业总目标(投资总方向);(2)罢免董事会成员,即决定所有者在企业中的代表;(3)批准年度报表,实行占有与支配收益;(4)维护资产完整性与追求资产增值。在股份公司的组织与运作秩序——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负责经营下,所有权不仅是“实”的,而且它是渗透于企业活动之中,成为维护资金正常运行,实现资金不断增值,使资金真正成为资本的主体力量。
股份公司中经营者的权限是:(1)组织与指挥日常经营活动;(2)在法人财产制度下独立支配、使用企业财产;(3)作为法人代表,承担总的经营责任。经营者权限的扩大,和一个经济大权在握的经营者阶层的产生并且日益壮大,无疑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显著的特征。公司经理独立的经营活动,总的来说要从属于所有者的意志,按照董事会决定的大政方针办事,因而,股份公司创造了一个经营者对财产独立支配但所有者不失控,所有者对经营者有控制但不直接干预的巧妙的运作机制。由此经营权毕竟已经从所有权中分化出来,经营成了一种由非所有者的专职人员的职能。马克思说:“资本所有权这样一来现在就同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正像这种职能在经理身上同资本所有权完全分离一样。”[2]可以说,出现与形成了一种经理代理制。这种强化了经营权限与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极大地提高了经营活动的效率,使企业活动更加机动、灵活,对强化的市场机制表现出更高的适应性,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现代市场经济的更加有效率和表现出更大活力的运行机制,正是立足于这种强化了的经营权的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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