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所有制改革的这一重大实践,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变革,这就是由“一企一制”的单一公有制论,转变为“一企多制”的混合的公有制结构论。可以说,所有制内在“结构论”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又一重大突破,它反映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财产不断组合的机制和规律,这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创新。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占有的主体和占有的客体(财产)都要随着企业的扩展、合并、分离等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因而所有制的具体形式不是固定不变的。
商品经济中企业资产是资金,具有流动性,因而,在企业横向联系的发展中,随着企业间互相投资、参股,就会出现资金的结合,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交错,其结果是联合所有制的形成,其重要形式是一企多制的股份公司。这种混合所有制形式当前正在我国各个经济领域兴起,股份制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形式是一种新的社会主义的财产组织形式。这种形式使企业突破了原来的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域的束缚,企业能由此投身于整个经济社会之中,去吸收各个方面的闲置资金,壮大自己的经营资产,这种结合的财产组织形式,才真正使企业有了自我扩张的能力,从而能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股份制目前在各个领域(包括全民所有制领域)的卓有成效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所有制不是内在结构单一的、纯全民经济或纯集体经济,而是包孕有多样成分的结构。我国所有制改革的这一重大实践,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变革,这就是由“一企一制”的单一公有制论,转变为“一企多制”的混合的公有制结构论。可以说,所有制内在“结构论”是对传统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又一重大突破,它反映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财产不断组合的机制和规律,这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创新。(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社会主义产权理论研究(上册)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