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兼并:产权自主转让的重要方式

企业兼并:产权自主转让的重要方式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表明,兼并并不一定姓“资”,可以说,它是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企业扩展的一种方式,因而,它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扩展的必要形式。这种国际的产权转让,不仅有利于生产要素在国际范围内优化组合,对于经济不发达国家来说,它还是引进资金和技术的一种形式。各地的初步实践表明,企业兼并在促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消灭亏损、提高资金使用的微观效益与宏观效益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企业兼并:产权自主转让的重要方式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的产权转让具有多样形式,如闲置的机器设备的转让,某些工业发明权的转让,商标权的转让,等等。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企业产权(整体产权)的转让。企业整体产权转让,既可以通过企业以自己的资产购买另一企业的股本的产权重组方式——这种产权转让不改变被参股企业的法人身份,也可以通过企业“拍卖”与购买等“兼并”的方式来进行。1984年以来企业产权转让的兼并形式出现于北京、上海、辽宁、黑龙江、河北、湖北、广东、福建、四川、甘肃、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如:1987年7月25日北京市齿轮总厂用500万元买下朝阳区金属工艺制品厂;武汉1984年以来有24家企业兼并了32家企业,1988年春又有21户要兼并他人,39户希望被兼并;保定13个优势企业兼并了41个劣势企业。

兼并(merger)与合并不同,兼并是产权转让中的企业一兴一灭的形式,被兼并一方的财产占有权(或是所有权)一旦转让给他人,企业的法人资格也就宣告结束,原先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和法律实体的企业,也就为对方“吞并”,因而,兼并实际上是一方吃掉另一方。

兼并曾经被人们视为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特有的现象,这种传统观念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下已经站不住脚了。实践表明,兼并并不一定姓“资”,可以说,它是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企业扩展的一种方式,因而,它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企业扩展的必要形式。

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的企业兼并现象之所以产生,是由于以下的原因:

第一,实现产业合理化和增加竞争力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更充分发挥作用,竞争也会更加激烈。在尖锐的市场竞争中,一方面,那些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而又实行自负盈亏的企业,自身就要求出售部分企业产权或出售企业整体产权来谋求新的出路;另一方面,拥有优势的企业自然愿意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对方的财产,以充实自身的生产能力,进行企业内部的技术结构与劳动组织的调整,发展产业的合理化,降低成本,增强原有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力。可见,通过兼并来进行企业调整和企业扩展,就成为竞争的必然结果。

第二,进一步发展经济联合体和组建企业集团的需要。随着企业间的横向经济联合的进一步发展,松散的联合总是要逐步转化为紧密的联合,以便在联合体内实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以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当前,各地的一些企业集团,已经在核心层组建股份制公司,或是实行兼并以组成更紧密的联合体。这表明,企业产权的转让乃是经济联合化更深入发展的要求。(www.daowen.com)

第三,开放、搞活的需要。企业产权大规模地在国际范围内的转让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经济的一个新现象,是经济国际化、资本的国际流通扩大和加强的必然产物。为了谋求比较成本低的利益,企业要在国外设厂、经营,特别是汇率的变动、本国货币的升值,促使发达国家企业到原料、劳动力便宜的国家去投资设厂,购买当地企业。这种国际的产权转让,不仅有利于生产要素在国际范围内优化组合,对于经济不发达国家来说,它还是引进资金和技术的一种形式。我国当前正在加强沿海地区的发展战略,沿海地区的一些企业力图通过兼并,发展出口创汇,而且一些企业还要到海外去设置分厂;内地企业也要到沿海地区去设厂,扩大自己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阵地和打入国际市场。此外,为了引进资金、技术,也要允许外国资本到国内投资、设厂。成都无线电一厂就在广东购买设置了三个分厂,而一些外国资本也试图用购买企业的方式在我国国内投资。这就表明产权的转让,乃是我国开放、搞活的需要。

第四,企业经营机制改革深化的需要。我国在实行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的企业改革中,企业自主权和实体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自主意识由此萌发和苏醒,它们积极采取措施扩充其生产能力,调整生产技术结构,形成必要的规模效益和发展多种经营,而那些经营不善的企业则迫切需要摆脱经营与财务上的困境,因而,出现了“企业承包企业”和兼并等企业产权转让形式。

总之,产权自主转让的兼并形式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改革深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企业兼并是一项具有重大积极意义的改革措施。各地的初步实践表明,企业兼并在促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消灭亏损、提高资金使用的微观效益与宏观效益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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