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让即产权的市场流动化,是商品经济的重要特征,是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产权流动,特别是在企业之间流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产权流动意味着生产要素的全面市场流通化,它是完善产业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必要的经济机制。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在一个产业结构不断地自我调整的过程中实现的。这是因为:(1)产业结构要适应需求的变动而变动。随着新需求的产生,旧需求逐步消失,现行的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就要发生变化。(2)产业结构要适应原材料、技术等的变化而变化。新技术、新的原材料的出现,必然会引起现有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3)产业结构要随着生产要素的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例如,某些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促使人们去使用代用品,能源的昂贵促使人们采用节能的工艺和生产方法,从而引起原有的生产要素的重组。
可见,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从来不是固定不变的,人们总是要按照最小投入最大产出的原则,根据各个生产要素的产出成本率去调整它们的资源配置方式,形成一个能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和最合理的——即符合社会总需要的——产出的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因而,生产要素的全面流动化就是十分必要的,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结构表现出自动修正、自我调整的功能的内在契机与必要条件。
在我国传统的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下,全民所有制领域实行国有、国营,由于片面强化国家的财产所有权,因而,传统体制禁锢国有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更不允许企业自主转让固定资产。由于行政的和地区分割,全民所有制具有封闭性质,它排斥企业固定资产的相互交流。特别是基于全民所有制是“高级的”公有制,而集体所有制是“低级的”公有制的传统观念,人们不允许全民财产转入集体单位,否则就是一种“倒退”“肥水外流”,至于知识产权,则是根本未形成或是模糊不清。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以前,习常的做法是,一切创造发明均归国家所有,实际上不存在归属于个人和企业的知识产权。因此,传统体制是一次性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的僵化模式,国家用指令性计划自上而下地分配物资、资金、劳动力,把这些生产资源固定于各个部门、行业和各个特定的产品生产之中。除非是大调整时期,国家要对严重亏损的企业进行自上而下地关停并转而外,一般很少实行企业间固定资产的调整、调拨,当然企业更加无权去从事自主调整。产权不流动,固定生产要素不能交换、交流、重组,决定了传统经济肌体缺乏自我调整功能。
产权不流动,企业不能对它拥有的生产要素进行日常小调整,阻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我国经济中长期存在着下述现象:
第一,企业资金不足与资金闲置共存。一方面,一些适销对路、效益高的企业无法获得充分的扩大再生产资金,用以扩充固定资产,以加强其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又存在大量闲置的,或利用不足的固定资产。由于没有产权的流动和生产要素日常的小调整,上述矛盾不断积累,其结果使短线产品不能得到加强,从而加深了产业结构的失衡。(www.daowen.com)
第二,大量资金呆滞,资金使用低效。由于没有资产在企业之间的流动,使大量的闲置的固定资产,以及精神财富(如知识资产)不能利用于现实生产,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经常性的非生产的固定资产沉淀,即呆滞资金。据估计我国全民所有制领域呆滞资金约有2000亿元,固定资产能充分使用的不到1/3,这种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大规模沉淀,造成社会财富的大浪费。资本主义经济中,由于一切资源在市场自由流动,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大量沉淀只出现于经济危机时期;而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非生产固定资产沉淀和堆积却是一个经常性现象,它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效益低,资产利润率上不去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资产存量范围内生产力硬化,扩大再生产依靠新投资。产权不流动使资产存量范围内的生产要素不能自我调整和重新组合,人们只有依靠资产增量来扩大生产。由于企业不能通过合并、兼并其他企业的固定资产,使其物质设施得以配套,生产能力得以充实和提高,因而只有不断地向国家要投资,不断地扩大新的基本建设,这是传统体制下存在持续的投资饥饿的一个重要因素。
归结起来,企业产权不流动是我国传统的僵化体制的一个重要表现。企业的产权不流动,在微观上引起国有企业缺乏扩大再生产的活力,在宏观上加深了经济结构的失衡。因而在当前,为了搞活国有企业和加速产业结构的调整,解除上级机关对国有企业的束缚,进行产权重塑,使企业产权明朗化和拥有进行产权转让的自主权,由此来强化企业的经营权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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