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保证企业性质,增强社会主义经济活力

保证企业性质,增强社会主义经济活力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上我们论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生产单位之所以要采取企业这种组织形式,乃是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还需要指出,采取完善的企业组织形式乃是增强社会主义企业的活力,搞活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的前提。[4]企业的经营动机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体现了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方式的性质,后者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目的,对这一问题将另文加以论述。

保证企业性质,增强社会主义经济活力

以上我们论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生产单位之所以要采取企业这种组织形式,乃是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还需要指出,采取完善的企业组织形式乃是增强社会主义企业的活力,搞活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的前提。

30年代,随着苏联社会主义改造的加速发展与取得的胜利,建立了斯大林模式的高度集中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下国营企业失去了它的“利益”和“自主权”,而却单方面被加以各种严格的“责任”,提倡和实行“计划就是法律”,尽管苏联国营单位仍然被称之为企业,但却是有名无实的。30年代以来无论是苏联或其他承袭苏联模式的国家,其经济建设实践经验都表明,在国家过度集权的僵化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下,生产单位的企业性质的削弱与丧失,乃是劳动者的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的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首创性精神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重要原因。

高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摆脱了剥削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本质特征。这种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以企业的活力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在我国原先的经济体制下,企业缺乏活力使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不能表现出来。显然地,这并不是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优越,其根本关键在于经济体制——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的缺陷,在于原先的企业组织形式未能具有真正的企业性质。中国共产党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精辟地指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应该是企业有充分活力的社会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所采取的恢复与发展我国农业的一系列政策,特别是近年来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实现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企业化,恢复与增强了农村企业的活力。我们看见,我国农村数以亿计的新型的农民家庭企业的生气勃勃的商品生产,改变了我国农村多年来停滞不前的状态,使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充满了朝气。我国在国营企业中进行的以扩大经济自主权为起点的改革,特别是近年来推行的以税代利,自负盈亏,以及其他的一系列简政放权的措施和配套的改革措施,大大增强了城市企业的活力。由于这种改革:(1)将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从而使全民所有制生产单位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的性质;(2)给企业以支配自留利润的权利,承认了生产单位的局部经济利益,从而使全民所有制单位有了内在的动力;(3)贯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破除了企业吃大锅饭的体制,使生产单位为它的自主经营承担责任,从而使全民所有制单位有了外部的压力。这样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全民所有制生产单位原先的僵化的组织形式,使它真正成了“企业”。在原先的经济体制下,全民所有制生产单位的经济活动表现为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在上级的推动下亦步亦趋,像一个被人拨弄的算盘珠子;一旦成为真正的企业,它就成了能适应社会需要与市场状况而机动灵活地生产与经营的组织,成为社会主义经济肌体中充满活力的细胞。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人的主观的品质乃是客观生产关系所赋予或人格化,传统的体制把人变懒,使干部失去干劲;正在建立的新的经济体制,它将赋予生产单位以真正的企业的性质,从而使我国亿万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就不断地被释放出来,广大管理人员的经营才智得到充分发挥,一批批具有创新和开拓精神的企业家脱颖而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必将充满充沛的活力与生机。

【注释】
(www.daowen.com)

[1]原载《中国经济问题》1985年第5期。

[2]法国从1700年以来,称管理经营道路、桥探、船坞、建筑等方面的活动的人为企业家,18世纪法国作家贝利德(Bernarb F.Debelidor)称企业家为以不定的价格购买劳动和产品,和按协定价格出售产品的人。(参见Hoselitz Bert 1951年《 早期企业理论史》)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29页注250。

[4]企业的经营动机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体现了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方式的性质,后者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目的,对这一问题将另文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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