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的实践基础分析

我国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的实践基础分析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及保险制度,即规定自然人破产制度,当自然人合伙人出现破产时,也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不会因为合伙企业破产而受到毁灭性的影响,也不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在我国全面实行和落实合伙企业破产制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具备建立和实行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的实践基础。

我国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的实践基础分析

第一,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为合伙企业破产奠定了基础。我国《企业破产法》和《合伙企业法》已经确立了基本的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物权法》《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征信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实施,国家工商局建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共享机制等,都为掌握合伙企业的财产、信用状况奠定了基础。个人征信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也能够充分地把握合伙人的财产状况及信用动态[4]因此,我国已经具备了建立和实施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的现实基础。

第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建立为合伙企业破产创造了条件。合伙企业破产会牵连到合伙人破产,而自然人合伙人与法人合伙人存在差异,自然人合伙人并不因为自身破产而使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具有强烈的伦理性,需要保障自然人合伙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需要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及保险制度,即规定自然人破产制度,当自然人合伙人出现破产时,也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不会因为合伙企业破产而受到毁灭性的影响,也不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保障了自然人合伙人的基本生存问题,为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奠定了社会基础,为合伙企业破产创造了社会条件。(www.daowen.com)

建立合伙企业破产制度,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是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维护经济秩序的需要。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为合伙企业破产奠定了基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建立为合伙企业破产创造了条件。因此,在我国全面实行和落实合伙企业破产制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具备建立和实行合伙企业破产制度的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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