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治理理念

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治理理念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往“重发展轻服务”的理念已不适应形势需要,原有的“压力型”体制下形成的管理型政府已失灵,服务型政府为适应新的形势变化要求,也要求有与之相应的新理念。要从“管理”转变到“治理”。管理的主体是单一的,是政府或其他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还包括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要从“人治”转变到“法治”。

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治理理念

新形势要求基层政府采取新的治理模式。当今中国已由“乡土中国”转变到“离土中国”,人口流动加剧、人口红利消减、老龄化时代到来、城乡收入差距加大、“空巢化”趋势明显,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给基层政府治理带来了很大挑战。以往“重发展轻服务”的理念已不适应形势需要,原有的“压力型”体制下形成的管理型政府已失灵,服务型政府为适应新的形势变化要求,也要求有与之相应的新理念。

要从“管理”转变到“治理”。管理和治理,虽一字之差,却有本质差别。其一,权力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是单一的,是政府或其他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还包括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其二,权力性质不同。管理大多是强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强制,但大多还是协商、合作。其三,权力运行向度不同。管理是自上而下的,治理可以是自上而下,但更多是平行的。(www.daowen.com)

要从“人治”转变到“法治”。“人治”容易产生“唯权”“唯尊”“唯上”,法治主张“限权”、公开、责任、廉洁。政府应是有限政府而非全能型政府,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想,政府要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政府是公开透明的政府,实行政务公开;政府是高效责任的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政府是廉洁守法的政府,有权不可任性,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政府权力要接受民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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