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提高司法服务能力,构建科学化法治保障体系

提高司法服务能力,构建科学化法治保障体系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为司法机关提出了工作原则和侧重点方面的要求,还提出了能力上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同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以健全办案组织体系,建立司法机关职权清单制度为切入点,推进司法职权配置科学化。另外,注重建立法治保障体系运行评估标准和绩效评估体系,健全法治保障体系信息化系统,提升法治保障体系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法治保障体系构建的实效,从而确保整体司法服务的质量和针对性。

提高司法服务能力,构建科学化法治保障体系

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为司法机关提出了工作原则和侧重点方面的要求,还提出了能力上的新要求和新挑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为标准来衡量,我国司法机关在人员能力、权力运行和评估上,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和不协调的方面。职业待遇的不公平,机制的不健全和评估体系的不规范,不但会导致人才的流失,也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充分满足市场和社会的要求。因此,急需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人员职业准入、规范遴选、职业培训、考核晋升、交流轮岗、福利待遇、终身职业保障等制度体系,确保司法人员的专业性,保障年轻人员的晋升渠道和上升空间,避免人才流失;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注意吸收兼有法律知识和其他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进入司法人员队伍,稳步推进司法职业化。同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以健全办案组织体系,建立司法机关职权清单制度为切入点,推进司法职权配置科学化。另外,注重建立法治保障体系运行评估标准和绩效评估体系,健全法治保障体系信息化系统,提升法治保障体系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法治保障体系构建的实效,从而确保整体司法服务的质量和针对性。

【注释】

[1]徐汉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魏怡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法学博士。

[2]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课题组:《“僵尸企业”处置的司法路径》,《人民司法》2016年第13期。

[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课题组:《“僵尸企业”处置的司法路径》,《人民司法》2016年第13期。

[4]赵树文、王嘉伟:《“僵尸企业”治理法治化保障研究——以破产法及其实施机制的完善为研究路径》,《河北法学》2017年第2期。

[5]孙昊亮、张俊发:《创新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完善》,《青年记者》2017年第16期。

[6]谭毅、李红娟:《互联网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态势》,《中国国情国力》2017年第5期。(www.daowen.com)

[7]吴汉东:《人工智能时代的制度安排与法律规制》,《中国法律评论》2017年第5期。

[8]管荣齐、李明德:《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改革研究》,《学术论坛》2017年第1期。

[9]陶凯元:《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求是》2016年第1期。

[10]管荣齐、李明德:《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改革研究》,《学术论坛》2017年第1期。

[11]谭毅、李红娟:《互联网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态势》,《中国国情国力》2017年第5期。

[12]丁国强:《司改是一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民法院报》2016年3月3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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