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毋庸置疑,改革过程中可以也应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和理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西方同样都注重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并以此为前提和保障。[6]以上都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西方供给侧管理的不同之处,尽管二者都强调对竞争机制完善和竞争法的作用,但其中的竞争法逻辑却不尽相同,有必要对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竞争法逻辑的梳理。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提出以来就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探讨,许多学者将萨伊定律以及供给经济学派作为本次改革的理论支撑,并认为应主要参照20世纪70年代末在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进行的供给侧改革实践。毋庸置疑,改革过程中可以也应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和理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西方同样都注重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并以此为前提和保障。[3]但我国本次改革中的特殊性同样不能忽视,比如改革背景的不同,中国并没有出现西方国家当时十分严重的经济滞胀现象,相反目前我国无论是通货膨胀率还是经济增长率都维持在正常水平,而我国之所以要进行改革更多是因为供给领域、生产领域没有提供给百姓真正需要的产品。[4]再比如,本次改革的主要矛盾尽管集中在供给侧一端,但基本进路却是通过改革推进结构调整,最终实现供给侧问题的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也曾强调谈供给侧不能少了“结构性”这3个字[5],也有学者循此思路将本次改革大致拆解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应“问题—原因—对策”。[6]以上都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西方供给侧管理的不同之处,尽管二者都强调对竞争机制完善和竞争法的作用,但其中的竞争法逻辑却不尽相同,有必要对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竞争法逻辑的梳理。(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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