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化竞争有序的市场经营制度改革,构建法治基础

深化竞争有序的市场经营制度改革,构建法治基础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一项基础性要求就是要构建利于市场机制运营的法治基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认市场主体的意志自由和自主地位。所以想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必须深化竞争有序的市场经营制度改革,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立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创造活力,优化法治供给。

深化竞争有序的市场经营制度改革,构建法治基础

从当下我国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推动供给侧改革必须遵循的价值导向。在当代中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无疑是一场深刻的政府制度的变革,意味着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需遵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一般规律,也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对法治的迫切需求。努力构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市场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经济新常态下市场化经营制度的改革,从而依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配置资源,以期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而加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法治基础。

1.运用法治强化市场主体的自主地位

市场主体自由所体现的是市场经济关系在本质上的法治需求,需要法治允许其在具体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具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能够独立进行自己的市场交易,独立处分自己的财产,实现市场经济交易的目的——利润最大化。只有市场主体拥有对自己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具体行为进行选择的权利,才能够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经济意愿,成为独立的经济运行体,市场交换才能够得以运行。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和能动性是市场主体自由意志的充分体现,它是市场主体能够支配自己活动所应该有的权利要求。所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一项基础性要求就是要构建利于市场机制运营的法治基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认市场主体的意志自由和自主地位。市场主体的能动性要求市场主体能够自我支配、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这与市场主体的自由意志和自主性是分不开的。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和创新精神能够为当下供给侧改革提供强大的推动力,构建符合市场机制运营的法治环境,赋予市场主体广泛的意志自由,允许市场主体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来行使自己的自由选择权,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产业结构,及时创造新的有效供给模式,实现利润最大化,使市场主体拥有“法律下的自由”。[9]正如《纲要》所强调的,要以着力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调整各类扭曲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激发微观活力,优化要素配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10]

2.运用法治维护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www.daowen.com)

在当下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的经济关系类型当中,市场主体只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存在及其价值,才能够准确地实现自我定位,才能够在改革的浪潮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化的法律应该赋予市场主体平等的地位并依法维护和确认市场主体的独立性,赋予其同样的权利能力,使得市场主体在财产、行为以及其他方面形成互不依赖的平等地位,绝对不允许任何一方的强迫命令和独断专行,所以说加快形成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法治环境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建议》和《纲要》都强调“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1]。我们需要运用法治的视角去解读《建议》和《纲要》所表达出来的意思,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渴望得到与公有制经济一样平等的法治保护。运用法治机制更好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创造力与活力,是当前推进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大难题。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但是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却由于某些原因依然受到种种限制,例如民营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在长期以来的经济改革浪潮中并没有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太多不公平的政策难题,以至于激励创新、激发企业家精神在推动供给侧改革过程中步履维艰。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种种限制,这些原因都严重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所以想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必须深化竞争有序的市场经营制度改革,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立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创造活力,优化法治供给。

一是要完善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12]。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领域的具体办法”[1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14]。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则指出:“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2016年3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议时发表了《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在重申对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的同时[15],强调要“着力放开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民间资本开放”。由此可见完善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构建更加公平的法治环境,贯彻了现代法治平等保护的原则,能够保障市场主体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权利,为民营企业投身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加广阔的法治空间。

二是要节约民营企业市场交易的成本。民营企业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会面对繁杂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税费项目,这些都是市场交易客观存在的成本。对于企业来说,“交易成本决定了企业购买什么、生产什么和销售什么”[16]。长期以来民营企业的交易成本一直居高不下,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经济的发展,所以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去优化企业发展的环境,降低民营企业交易成本。习近平同志强调,“要进一步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划中间环节、中介组织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17]。只有运用法治切实地保障民营企业交易的市场环境,才能激发民营企业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热情,展现经济新常态下民营企业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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