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推进,用法治规范供给侧改革行为。激励创新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增加法治供给,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求发展的途径,这也是经济新常态下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全面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能够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在宏观层面的调控作用相结合,使企业在完成“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五大任务的同时必须接受法治的制约和规范,把法治发展成为现代企业家发展经济的共识。根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规范经济发展的相关行为,通过创新驱动、转变发展方式来推动供给侧改革,减少无效供给,改善供给结构,增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另一方面,政府必须严格把控宏观层面的调控力度。根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简政放权,减少对经济发展的行政干预,节约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交易成本,让市场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的自由发展的空间,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动力,从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拉动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由于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往往会由于信息的不全面造成经济发展的波动和资源的浪费。这就需要政府在宏观层面充分发挥作用,依法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使政府弥补市场自发性调节的缺陷,完善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推动市场经营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鼓励市场主体开拓创新,依法经营依法获利,同时坚决避免重复投资、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确保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质量与效益,用法治推动创新,用法治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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