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方面,诚如前文所说,人民法院作为公正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承受得住与日俱增的案件量,扛得住权势人情的外部干扰,却被上级机关一纸考核指标伤得不轻。即使承担了五分之四强的涉诉信访工作量,却因持续走高且得不到有效控制的重复来访将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功劳苦劳一笔勾销。
一方面,诚如前文所说,人民法院作为公正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承受得住与日俱增的案件量,扛得住权势人情的外部干扰,却被上级机关一纸考核指标伤得不轻。即使承担了五分之四强的涉诉信访工作量,却因持续走高且得不到有效控制的重复来访将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功劳苦劳一笔勾销。笔者亲见信访工作会议上法官苦不堪言,领导理解却无奈,这是法院的悲哀,更是司法的悲哀。制度的初衷是好的,考核的目的旨在激励,指标设置合理性姑且不谈,仅就接待数十次换来的却是重复来访率超标这一问题,就让法官们困惑了:接待重复来访是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随访制仍在,信访人仍在,工作岗位仍在,在其位谋其职,仍是绝大多数案件承办法官和信访法官不忍舍弃的职业道德底线。
另一方面,部分对法条烂熟于心却又断章取义的信访人,在长期的上访过程中,逐渐相互取经、抱团,散布对人民法院、法官不实的揣测和谣言,有的甚至每日滞留信访接待大厅,肆意散布侮辱诽谤法官的言论,煽动初次来访的信访人与法官产生对立情绪——这些“恶意”的重复来访已不仅仅停留在个案处理层面,而是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严重隐患,影响审理中的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正确认知,削弱司法公信力,甚至危及法官人身财产安全。(www.daowen.com)
涉诉信访接待,作为一个顺应时代而生而变的制度,是解决半个世纪以来缠诉缠访“司法顽症”之良策。“但任何司法制度的设置均有利有弊,只有趋利避害,才能充分发挥制度功能。”[8]在厉行改革的今天,信访接待模式的转变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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