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始绩效目标集的完善与开发原则
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不仅能够有效激励被评价者,而且有助于提高项目的绩效水平,为今后工作积累宝贵经验。现有的研究表明,设置绩效目标能够通过对被评价者心理产生影响,从而对项目绩效水平产生影响。因此要提高绩效评价效率,绩效目标必须对被评价者起到约束和激励的双重效果,否则被评价者是不会对其不认可或者难以实现的绩效目标付出实际努力的。故本书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得到构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初始绩效目标时应该遵从以下原则:
1.战略性原则
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不同于一般建设项目,其建成后主要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故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战略性目标与一般建筑项目存在显著不同。绩效目标来源于项目组织战略,且必须服从于项目的组织战略。因此,在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时,应该首先明确界定项目的组织战略,依据项目的组织战略逐层分解项目的绩效目标,确保项目绩效目标能够充分体现项目的特点,实现项目的组织战略。
2.可评价性原则
绩效目标是有效绩效管理的基础,绩效评价工作主要是将绩效指标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通过衡量绩效指标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差异衡量绩效目标是否完成,及完成程度如何。故绩效目标必须具有可描述性和可评价性,所构建的绩效目标体系应具有不易产生争议的评价标准,能够准确评价被评价项目的指标完成情况。
3.可实现性和挑战性原则
绩效目标的困难程度与被评价者的努力程度成反比例关系:当绩效目标设置成中等难度,被评价者付出最高水平努力;当绩效目标设置成非常容易或非常困难时,被评价者付出最低水平努力。绩效目标本身具有激励作用,能够将被评价者的自我需求转化为提高项目绩效的动力,促使被评价者朝着绩效目标方向努力,并及时调整和修正自己的行为结果。因此构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绩效目标体系应在保证被评价可实现的同时适度提高项目目标的难度,增加项目绩效目标的挑战性,激发被评价者主动学习的能力,从而提高整个项目的绩效水平。
4.动态性原则
由于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周期长且涉及较多利益相关者,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此项目在各个阶段应该具有不同的绩效目标。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绩效目标体系不仅要反映一定时期内项目绩效的实际情况,而且应跟踪调查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项目绩效目标。
(二)二级绩效目标的完善
1.二级绩效目标的完善依据
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二级绩效目标具有一定的策略性,是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实现的预期目标的具体描述,它用于指导三级绩效目标,同时亦是实现总目标的必要条件,只有完成二级绩效目标才能最终实现项目绩效总目标。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总绩效目标可描述为中央部门依据项目特点和事业发展需要,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预期达到的产出、效果和满意度,项目二级绩效目标是由项目总绩效目标所决定,并对整个建设项目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承上启下的影响。随着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不断发展,项目绩效目标逐步从以传统的“三大控制目标”(进度、成本、质量)扩展到“七大控制目标”(进度、成本、质量、环境、安全、各方满意程度、可持续发展)[3][4],甚至更多维度的控制目标。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本书在综合分析项目所处的特殊环境,明确项目预期达到的功能效应,以及权衡相关利益者之间利益的前提下,客观分析项目内在和外在的需求,将各方面的要求转化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二级绩效目标。
2.二级绩效目标的完善成果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文件中针对项目绩效目标仅设置了两级绩效目标,其中包括三个一级绩效目标分别为:产出目标、效益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九个二级绩效目标分别为: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由于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大、额度高、范围广,协调环节多,管理方式滞后,所以加强政府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管好、用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而且工程项目的安全问题意味着项目建设与将来生产过程中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所以在项目建成后,还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取得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故本书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框架的基础上,参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二级绩效目标完善的相关依据,增加了管理效率和安全两个二级绩效目标,最终得到完善后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二级绩效目标如图2-1所示。(www.daowen.com)
图2-1 基于《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完善后的二级绩效目标
注:图中标灰的指标是指:与《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相比,本书新增加的二级绩效目标。
(三)三级绩效目标的开发
1.三级绩效目标开发依据和过程
目前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二级绩效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目的,但是由于所设立的绩效目标仅是对项目目的进行客观阐述,目标本身不具有可描述性,无法进行质性和量化分析,同样无法与现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对比,不利于后续绩效评价工作的全面展开;因此,需要对二级绩效目标进行深层次的细化,以实现用精细化和可描述性绩效目标指导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绩效工作。本书为进一步完善《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预〔2015〕88号)的绩效目标,在目前的二级绩效目标基础上,进行三级绩效目标的开发。通过查阅各种相关文件找到与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三级绩效目标,三级绩效目标的具体开发过程详见附表1。
2.三级绩效目标开发结果
为了实现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准确性和可描述性,可以将三级目标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设定合理有效的可执行目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并结合相关专家的事件分析,制定的可执行目标如表2-1所示。
表2-1 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可执行目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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