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日本走私行动挑衅中华

日本走私行动挑衅中华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对华走私是随其侵略的推进而发展的。此后,在日帝指使下,日本浪人用民船、机动船由大连、旅顺大量走私到华北沿海各地。而日军借伪华北临时政府之名改征关税,降低进口税率,使天津变成日本商品的转运地,原由冀东走私进口的货物乃从天津直接输入。

日本走私行动挑衅中华

日本对华走私是随其侵略的推进而发展的。1931年9月18日,日本占据了沈阳,不到3个月相继占领了东北三省。从这年起,日本以大连为根据地,开始大规模向华北走私。1932年3月,伪满洲国成立并攫夺了东北各地海关,国民政府外交部抗议日本破坏中国海关完整,外交、财政两部决定封锁东北海关,由关内各关代征东北进口税。此后,在日帝指使下,日本浪人用民船、机动船由大连、旅顺大量走私到华北沿海各地。陆运走私也开始沿长城各口侵入。《塘沽协定》签订后,冀东20多县被划为“非武装区”,据此,日本不准中国海关武装缉私巡艇在芦台以东海面巡弋,声称中国海关缉私巡艇在海上3海里外干扰商船,将视为海盗行为。1935年6月《何梅协定》签订,撤出中国驻冀察两省的一切武装,成立非武装区。但日本扩张野心更甚,扶植成立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借口伪政府收税后的日本走私货物为“特殊贸易”,迫使北宁铁路公开运私到天津、北平,再转运到华东、华南和内陆腹地。

除华北为私货集散地外,日本还通过本土、朝鲜、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等地直接通过轮船进行走私。“日本浪人的武装走私是以日本军国主义为后盾的。有的以军需为名,逃避检查;有的由日本士兵武装押运;有的手持棍棒、刀枪闯关,遇到海关检查或扣留时便暴力抗拒。”日本军政部门及外交机构都会出面干涉和庇护,反诬海关查私是“海盗”行为,是对日方的“中伤”,是“损伤日军威信的行为”(1) ,借以逃避罪责。在这种背景下,战略物资被偷运出口,走私进口的货物源源不断流入中国市场。

日本走私进口货物的品种以人造丝、白糖、布匹、煤油、卷烟纸和杂货为主,也包括鸦片、海洛因毒品。出口则以银圆、铜圆、废铁等军需物资为主。大量的走私贸易,使国民政府的大宗财政收入——关税收入受到了严重损害。据海关总税务司署报告,1935年4—5月内,由天津、烟台、秦皇岛等地私运银币出口达177000元。1935年8月至1936年4月,短短9个月,因华北走私而损失税收2500余万元,仅1936年4月一个月,损失即高达800万元,“占税收全部几达三分之一”(2) 。据《大美晚报》1936年9月29日报道,一年走私结果税收短收9000余万元,相当于年关税收入的1/3,走私货值45000万元,连日本报纸都承认该年份走私在1亿金单位。

七七事变后,日本大举侵华,因尚未做好对英美开战准备,碍于中国海关的“国际性”,未贸然接管。但自1937年9月,日本海军全面封锁中国海岸,“对于海关巡船任意毁击”,海关被迫停止海上巡逻,不能在海上截扣从华北走私到沿海未设关地方的船只,华北沦陷区海关行政和缉私工作业已瘫痪。而日军借伪华北临时政府之名改征关税,降低进口税率,使天津变成日本商品的转运地,原由冀东走私进口的货物乃从天津直接输入。(www.daowen.com)

上海、南京相继沦陷后,沦陷区海关在日军刺刀下苟延残喘,大批日籍关员跻身海关要职,控制关务,致使缉私工作大受阻碍。1938年6月,日军“已经控制了许多重要海关和关税收入约百分之五十五”。10月,日军攻占厦门并在长江及华南全线推进,海关局势日益严峻。

如果说之前日本策动的大规模走私严重摧残了中国经济,那么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日本更把对华走私推进到与政治军事、外交谋略相配合的高度”,日伪当局取消了国民政府为配合海关缉私而颁行的外贸统制法令和稽核运销制度,以适应日本对华倾销剩余产品、掠夺中国物产资源的需要,沦陷区海关关务备受日军的监视和控制,缉私事务名存实亡,只能任其为所欲为。至于利用军运走私,海关更是无权处置,就算偶尔缉获走私货物,一经日军出具特许证即变为合法。可见,沦陷区海关缉私职能已被破坏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而随着沿海沿江各关沦陷殆尽,国统区海关组织亦支离破碎,只能依靠西南、西北边关和后方内地各关,勉强支撑着残破的局面,缉私防线一溃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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