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海关金制度:延续与撤销

海关金制度:延续与撤销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海关所用之金单位折合国币率为2.707,且施行数载,未曾变更。另一种则以华东、华南所用之海关金单位与外币汇率为基准。但即便如此,海关金制度仍然阻碍着日本对华贸易侵略,影响其搜刮战争资金。

海关金制度:延续与撤销

海关金单位是20世纪30年代关税自主化进程中施行的一种新的征税单位,关金券作为海关单位代用券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从用于海关纳税发展成为与法币并行使用的货币。在20世纪30年代银价下跌、外债偿付以及相关的货币本位改革的情形下,关金在其间担当了相当关键的角色。(44) 日本政府历来反对中国采用海关金单位的税则政策,但在1944年2月以前,沦陷区海关仍使用海关金单位征税,主要目的在于“歧视美、英之商品,俾日本货物得处于优越之地位”

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海关所用之金单位折合国币率为2.707,且施行数载,未曾变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华北各关仍用该项折合率征收关税,并规定每一金单位折合伪币“联银券”2.707元,所有估价、征税均以此率为准,只是估价时如为日钞以外的外币须按照法币黑市的电汇汇率折合为金单位。“联银券”与金单位的官定折合率为英金1先令2便士半折合1海关金,但日钞以外之外币如果到黑市汇兑则要高于此数,官定汇率与黑市电汇汇率同时运行,使得英、美进口货物估价被提高,一般进口商人备受盘剥。而“联银券”与日元及伪满的“中银券”被规定为平兑,所以“联银券”与金单位之折合率也适用于日元、“中银券”。如此,海关金单位1元可折合为日元2.707元,每日元折合英金1先令2便士半。如依据此项汇率,由日元折合金单位,其折合率较上项所规定日元与金单位折合率相差甚微,所以日货进口按2.707元,等于一切金单位之折合率核定价格(45)

华东、华南地区各关计算价格及征收关税所用金单位折合率分为两种,一种以“中储券”与海关金单位折合率为基准。凡征收关税所用之金单位折合率,多以海关所规定之金单位折合国币率为根据,即完税时,各国币价格为英金1先令2便士半或跌至8便士,均以2.708为金单位折合率。倘完税时国币价值继续跌至8便士以下,即随时将金单位折合率加以调整以应时宜。另一种则以华东、华南所用之海关金单位与外币汇率为基准。其折合率规定每金单位1元包含纯金60.1866公毫,依照美国衡制1两黄金纽约官方所定价格计算,此项官价为美金35元,则计算金单位价格之公式应为金单位=60.1866×35元/3110.42公毫(美国金衡制1两)=美金0.67725元。外币(日元除外)折合金单位系依照该币在美国之汇率折合美金,再由美金依照美金与海关金单位之折合率折合金单位,至于上项外币折合“中储券”则以当地黑市电汇汇率为根据。唯日元折合“中储券”以海关单独规定之折合率为准,然后再照“中储券”与金单位之折合率折合海关金单位。每1海关金单位等于“中储券”12.8238元,每百元“中储券”等于金单位7.798元,按日元折合率官方原规定每日元18元,折合每100日元等于海关金单位43.322元(即7.798/0.18)。 (www.daowen.com)

综上观之,日元与“联银券”“中储券”的折合率的制定完全是以保护日本对华贸易为目的,不仅日本进口货物之价格可以减低28%,而且日本货物完税所用之金单位折合率也相应减低,仅合金单位折合率(即8便士/1先令2便士)55%。但即便如此,海关金制度仍然阻碍着日本对华贸易侵略,影响其搜刮战争资金。1944年2月1日,汪伪政府废止从量税率、一律改为从价征税,并以海关金单位制不适于现在情形为理由将其取消,此后所有核定进口完税价格及征收进口税均以当地伪钞为准,在华北地区直接以伪币“联银券”计算,在华东、华南各区直接以伪币“中储券”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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