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3月12日,梅乐和以考察东北各口岸文书中文知识和评估文书资格为由,派遣总税务司署汉文秘书丁贵堂前往东北与“满洲国”进行非正式谈判。(73) 谈判中,“满洲国”声称自建立后已经行使海关自治的权力,“海关行政应当切断其与中华民国的联系”,但如果满蒙域内的所有海关关署及其下属办公室,包括大连海关,处于“满洲国”完全控制,进口关税和收税系统保持现有状况,那么“满洲国”准备从关税中留出一部分用于支付以关税为担保的外国赔款,但金额必须公正、合理,(74) 要求南京国民政府放弃东北海关的行政权,并以支付一定比例的外国赔款为诱饵侵吞所有东北关余,将南京国民政府推向承认“满洲国”和失去关税收入的陷阱。对此,南京国民政府自是不能妥协,财政部部长宋子文于1932年6月16日致函总税务司,要求其报告东北海关的相关细节,梅乐和当日复函,其具体内容如下(75) :
一、 各关停止汇解时间:
哈尔滨:1932年3月28日
安东:1932年4月19日
牛庄:1932年4月16日
瑷珲:仍然在汇解,最后一笔税款汇解时间1932年5月16日
龙井关:仍然在汇解,最后一税款笔汇解时间1932年6月1日
二、 1931年“满洲”海关关税总数(包括大连):26813205.804海关两
1931年“满洲”海关关税总数(不包括大连):13368770.694海关两
三、 现已停止汇解的“满洲”各关1931年税收:
哈尔滨:5160147.399海关两
安东:3681231.347海关两
牛庄:3714881.497海关两
四、 “满”日停止海关汇解的过程:
哈尔滨:中国银行(关税收缴代理人)在“满洲国”政权的恐吓下,被迫向东三省官银号(被“满洲国”控制的当地机构)交出每日收缴的关税。
安东:中国银行在“满洲国”政权的恐吓下,被迫留存当地每日收缴的税款。此外,当中国银行按操作指令,为安全保管原因正式向当地朝鲜银行移交税款时,中国银行在“满洲国”的指令下被迫停止在该地的工作。
牛庄:中国银行在“满洲国”政权的威逼下,被迫留存当地每日税款。此外,当中国银行按操作指令为安全保管原因正式移交每日税款的半数存入横滨正金银行时,中国银行在“满洲国”的命令下停止工作。已存入正金银行的税收是不能动的,因为正金银行拒绝总税务司将存款汇往上海的命令。
五、 走私:
日本占领东北后,走私复发的问题,各种各样全面的报告已经发给关务署。如果需要,我可以完成最近走私问题的更全面的报告。……在安东,也在大连,海关阻止走私的举措很大程度上依靠日本警察当局,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我们很难查禁走私。去年日本军队到来后不久,安东关的状况就令人不满意,因为日本警察撤回了他们的援助,然而军队当局,就像我向关务署报告的那样,将海关检查站从桥头撤至一个无法令人满意工作的位置。结果是周边地区走私严重,我向重光葵强烈表达了此事,请求他调停。安东的日本警察随即继续了他们的合作,走私情况有所好转。但后来我收到各种关于没有交税却设法运往安东和大连违法食糖的报告,现在主要从“满洲国”运往中国。当然您一定知道,“满洲国”当局阻止当地增加糖税的申请,因此,现在,从财政方面考虑,从“满洲国”进口糖要比从外国进口便宜。后来,我们安排巡逻船在附近海岸线巡逻并拦截安东、大连与秦皇岛、天津间通过舢板进行的非法贸易。然而,您知道,我正努力开设北平至东北铁路的三个海关检查站,我相信可以阻止通过铁路的非法食糖贸易。当然,很难估算进出入东北走私活动所损失的关税,但我相信数目一定很可观。
六、 大连、安东走私说明:
中国海关在关东租界地的控制力如此受限,以至于大连税务司本人同安东海关同事一样无权检查走私,而必须依靠日本当局对1907年大连协定忠诚度的诚意去执行。……但是日本所提供的措施是有限的(从对租借地使用舢板走私数量巨大的煤油和食糖运至渤海湾的每一个角落和青岛南部的抱怨来看)。中外商人断言他们的贸易正在被从大连及邻近地区的走私完全毁了。
至于通过陆地边境走私,从瓦房店(中国“领土边境”内的第一个工作站)通过火车运载货物的统计数字将为他们证明。1932年3月的那个季度,只有68担布匹和47担食糖从大连通过火车运到这个站,但却有10523担布匹和115778担食糖被运到内陆地区——两个数字的巨大不同也许能对走私作出解释。
4月,日本当局做出抑制走私的决定对从租界地走私是有用的,但是这个政策是否能延续还有待观察。
安东的情况如下。从日本拥有司法裁判权的朝鲜地区通过鸭绿江走私至安东租借地(日本拥有司法裁判权)。过了江,完全由日本人控制,只允许中国海关在“满洲国”一侧工作。走私货物在日本租借地登陆后,中国海关关员的行动受到严重限制,不允许携带武器预防袭击,执行职责时还有可能被逮捕。
日本当局已经承认他们对于走私的责任。检查走私法律有效,但是因为政治原因,这个法律暂停了,最近走私大幅增长。不太可能提供精确的数字,但是今年1月计算通过这条路走私货物的价值总计1000000元,两个月后的3月已经翻了一倍。安东税务司在最近一个报告中声称,走私都不能被称为走私,关税简直是被不可抗地劫夺。这样的丑闻如此声名狼藉,以至于日本当局被迫采取行动,4月中旬在沈阳召开会议决定采取行动压制走私。但该会议决定采取行动的两个可能原因,一是为了给国联调查团留下深刻的印象,二是帮助“满洲国”政权的税收,当局正在阻止东北海关汇解关税。
表2-2东北境内各税务司未能汇解之关税存款统计表
(单位:海关两)
资料来源:Miscellaneous Documents about the Situation of Customs in North-eastern China in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4412。
表2-3东北境内各税务司未能汇解之水灾附加费存款统计表
(单位:海关两)
资料来源:Miscellaneous Documents about the Situation of Customs in Northeastern China in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4412。
据此详细报告,财政部部长宋子文于1932年6月20日发表《关于东三省海关事之宣言》,“请众注意日政府假托所谓‘满洲国当局’,希图干预东三省海关之行政。哈尔滨、牛庄、安东之税收已自3月28日、4月16日、4月19日先后停止解交总税务司,最近之发展,甚至使局势更形阽危。……东三省各埠海关之税收总额,依近5年所收之数,根据平均,占海关税收全额百分之十五……日本与其傀儡,恣意破坏国际协定,实为与全世界至有关之事件;苟不与争,则将树一恶例,而中国内外信用总脉之海关,将自此解体矣……且东三省海关税收之丧失,将令以关税为抵之各种义务,加诸其他各埠。在目下经济困难之中,中国全部海关税收,每年于总额内损失三千九百万元之收入,影响之重大,实不堪应付”(76) ,将重点置于关税,并不提及梅乐和报告中占相当篇幅的走私问题,其用意无非是希望利用各债权国的力量对日方施压。6月22日,宋子文再发《申明书》,谴责日本对大连海关的劫夺破坏了国际协定,“所谓‘满洲国当局’对大连海关之任何干涉,皆属违反《中日租地条约》。日本既握租地行政权,责当遵守原订租约中订明之信托条件。……(租借地)行政权归属日本当局,而租地之举,毫不侵犯中政府对该地之主权,则中政府征收大连海关税,当然不成问题。……今谓辽东租借地乃向‘满洲国’租借,直为笑谈。……辽东租借地由日本政府管理,日政府应切实保护大连关之完整,并负有租借地受任何干涉以致破坏大连关之责任”,称“在此两年期间内,日货由大连自由输入东三省,不纳进口税,英美外商均处于不利地位”(77) ,希望以《中日租地条约》《中日海关协定》被破坏、英美利益受损促发英美干涉日本侵占东北海关。
1932年6月25日,外交部也通过照会向日本公使抗议日本对中国东北及大连各海关主权的破坏,“据报告东省伪组织已开始劫取海关之收入,并进而干涉大连海关,同时逼令存放税款各银行停止向总税务司解款,该银行(中国银行)等处于日人势力威迫之下,六月七日起均停止解汇等语。查安东、营口两关税收,前经所谓该两关监督之日本顾问向安东、营口中国银行提交东省伪组织公文,强迫该银行将三月二十六日所存两关税款,及自是日起所收各款解交东三省官银号。中国政府当以东省伪组织完全为贵国政府以武力造成,其掠夺中国在东省之安东、营口等处关税之叛逆行为,应由贵国负责,于三月三十一日去照向贵公使严提抗议。旋准照复,以此事属于‘满洲掌国柄者’与中国间之关系,非日本政府所应负责等语。惟该伪组织攫夺东省关税,系假手于日本顾问及职员,而此等顾问及职员,确为贵国政府用以操纵东省伪组织者,事迹昭著,举世皆知,自不容贵国政府辞其责任。顷复据上述报告,东省各海关税收,竟以日方胁迫不向总税务司汇解,且进而干涉大连海关。查大连海关位于大连租界地,此项租借地,其主权仍属诸中国。且光绪三十三年,中国总税务司与贵国林公使会订有大连海关协定,故总税务司对大连关所规定税则,及指定存款银行确定汇款办法各节,均与其他各海关同样办理。兹贵国政府不顾其条约上应尽之义务,而嗾使东省伪组织干与(预)安东等处海关,一面公然呼应,更令大连关日籍税务司停汇税款,藉以破坏中国在东省及大连关税主权之完整,影响中国内外债之担保品。此种举动,显违国联盟约、国联迭次决议、九国公约及其他有关系条约各规定,贵国政府应负完全责任。中国政府除保留要求各该关损失赔偿外,相应提出严重抗议”(78) 。
接二连三的抗议并未引发英美等国的严正干涉,也没对已侵占东北海关的日本及其傀儡“满洲国”造成具有效力的困扰。分析个中原因,英国政府“难辞其咎”。早在国民政府发表《申明书》前的1932年4月,英国政府就认为“如果真有什么需要对日本提出异议的话,英国将针对日本建立‘满洲国’的行为而不是他们对海关的任何行动。因为对海关的接管将是独立后不可避免的,日本很有可能不会因海关问题被指责(顺便说一下,南京才是折中解决海关问题的最大绊脚石)。即使对日本就建立‘满洲国’所起作用表示异议也将不会有什么用,但是如果美国和其他政府想这样,那么英国也不会袖手旁观。……英国政府认为最重要的就是海关的完整性(行政的完整和对人员的控制)”;此后,英国政府也还是认为“如果‘满洲’按比例偿付庚子赔款和外国贷款(但是不分担内债)对中国很有利,因为部分庚子赔款仍将由海关支付,这实际上减轻了某些内债并对之形成了安全保护。另一方面,如果中国必须在没有东北海关收入的情况下支付剩余的内债,那将会被证明是很沉重的负担,将影响政府的信誉,毁了一些银行,影响外国债券持有者和对外贸易。……作为暂时性的解决办法,这个计划整体很好——‘满洲政府’要钱,外国政府要贷款和赔偿金,中国政府没丢面子”(79) 。日方了解英国的“底线”,所以直到1932年6月底仍通过驻北京使馆与英法美使领馆积极联络,希望他们劝说中国政府同意“满洲国”保留关余,并承诺作为“回报”,他们将保持海关的“完整性”;同时,日本政府也努力劝说总税务司和南京政府接受根据这一原则而制定的协议。(80) 签署这样的协议无异于承认“满洲国”,国民政府拒绝。
1932年9月14日,“满洲国”外交总长谢介石发表《支付外债声明书》;9月15日,财政部总长熙洽发表《征收关税声明书》,宣告东北海关独立,声称今后关于关税及通商航海关系将视中华民国为外国,自9月25日起,将对所有进出东北地区至中国货物征收关税,不承认东北各港与中国各港之内水航权,对中国政府发起之完纳证书及内水航行许可证均认为无效。
9月2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召开第65次会议商讨“满洲国”宣布东北海关封锁对策。宋子文特令江海关税务署总税务司汉文秘书丁贵堂列席,逐条详解封锁东北各关的办法。会议由外交部部长罗文干发表报告,概述东北及大连海关的最近交涉经过,认为日方蓄意劫夺,已绝非书面文字所能挽回,唯有一面先行封锁,保全主权,一面根据《中日大连湾协定》再向日严重交涉,出席各员赞同罗文干的主张,但建议与宋子文研商后再决定。至于封锁后办法,大致为:凡由各地或外洋运赴东北货物,一律按照海关税则由所经海关征收进出口税各一次,由海关给单为证;各轮有避开原定航线绕道漏税情事,一经查出,即停止该轮航行权,或下次不予结关,并扣留原船;视事实需要在临近各关海面增设巡船,或其他足以维护的关税设备。(81) 会后,经与财政部部长宋子文商议,行政院决定封闭哈尔滨、牛庄、安东、龙井村各海关,暂由国内别处海关征收关税。
此外,还公布了《移地征税办法》:“……因日本占据东三省,国民政府暂时不能征收东三省各口岸合法关税。业经令饬哈尔滨、牛庄、安东、龙井村各关,一律于九月廿五日封闭,所有在该关应征合法关税暂于中华民国别处口岸征收。运往上列东三省各口岸货物,其征税办法如左:国货‘厂制货物在内’仍旧;洋货‘想给免重征执照及批明进口税已完纳者’照旧;‘向来批明应征字样者’在装运口岸完纳进口税;‘向来在到达口岸完税之转船货’在转船口岸完纳进口税;‘提出关栈货物’在装运口岸完纳进口税。……由上列东三省各口岸运来货物,其征收办法如左:国货完纳转口税及转口税附则;厂制货物寻常在东三省口岸完纳之厂制货物,其税及附税均在进口口岸完纳洋货进口税。大连租借地内因日本当局违约,拒绝中国海关根据大连协约行使职权,以致货物之出入大连者,海关无从确定其来源与其目的地,爰定征税办法如左:货物运至大连,土货征收出口税;厂货不论其最后目的地,将征厂货税;洋货征税办法与运往其余东三省各口岸者同。由大连运来货物,凡货物均征进口税;关税附税与水灾副捐一律照征;运往以上各口岸货物,所有关单迳交运货人员收执。自本年九月二十五日起,上列各口岸所发单据概作无效。凡转口洋货直接自外洋运往东三省各口岸,中途并不离开原船者,毋庸征税。或凡转口货直接自东三省各口岸运往外洋,中途并不离开原船者亦不征税。本年九月二十五日起,上列东三省各口岸所发吨钞亦作无效。”(82)
9月24日,宋子文发表宣言,称已训令财政部“以中国海关目前既未能于东三省各埠征收合法关税,自应将东北海关封闭,以待后命。所有应征关税,应就可能范围暂在长城以南各海关征收之,其详细布告刻正由名埠海关税务司分别发表。……自今春日人伪充伪组织当道,开始攫夺‘满洲’各地关税,至最后六月间又攫夺大连海关以来,国府始终表示极端隐忍,对‘满洲’与其余各省间往来之土货未变向来办法,凡已纳税洋货自‘满洲’运至其余各口岸亦未加征。政府纵受舆论严责,并未采取何报复手段。因‘满洲’亦为中国领土,其居民百分之九十六为中国人民,苟取报复,徒苦中国人民……况调查团正事调查,虽有日人挑衅行为,政府仍力图遵守国联禁止中日两国勿再加重时局之约束。……且伪组织所谓日人大桥者复于九月十六日声称‘“满洲国”除对于业已在法律上承认其为政府,并同时放弃领事裁判权各国侨民外,对他国家侨民不欲开放内地居住、投资或给予让予权’。……惟国府虽受此非常之挑衅,暂时不欲取任何报复手段,仅用一简单方法,在‘满洲’外各口岸就可能范围征收‘满洲’之关税”(83) 。
1933年8月,“满洲国”召开参议府会议,决定在大连、哈尔滨、安东、营口、龙井村、图们、承德、山海关等八处设立八大税关,各税关除设置税关长、副税关长外,还配置了事务官、监察官、监视官及事务监察监视各官佐,(84) 自清末建立的中国东北海关体系自此改变。同时,由于东北关税被夺,中央关税收入锐减。据江海关总税务司报告,1932年7月份关税,因收入短绌,除应偿各项借款外债外,收入关税共计10070235两,应付各项借款及外债共计13278258两,收支合并,不足数共计3208123两。(85) 然而,这一切还只是拉开了日本侵略中国海关帷幕的一角。
(1) 吕万和:《简明日本近代史》,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87页。
(2) 1927年6—7月,首相田中义一主持召开东方会议,以“训令”的形式提出《对华政策纲领》,制定了将中国东北与内蒙古从中国分离出去的“满蒙分离政策”及针对中国的强硬的方针等,强调“满蒙”在国防上和国民的生存上对日本有“重大的利害关系”,日本“不能不负有特殊的责任”,当该地区日本的特殊地位和权益有受侵害之威胁时,“不管来自何方,将予以保护”。参见外務省編『日本外交年表竝主要文書第2卷、原書房、2007年、101—102頁。1928年,由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生永田铁山、石原莞尔、冈村宁次、东条英机等少壮派军官组织的“木曜会”就“满蒙问题”举行多次讨论,其中发生在张作霖被暗杀前3个月的一次讨论十分重要。会议认为“为了帝国自存,需要在‘满蒙’地区确立完整的政治权力。为此,国家军队以对俄战争为主体,对华战争准备无须太大顾虑”,即日本需要从中国获取的是对俄战争的“物资”,中国兵力“不值一提”;对中国而言,“满蒙地区”乃“化外之地”,所以中国不会“投入国力”一战,鼓动侵略东北。参见[日]川田稔著,韦平和译:《日本陆军的轨迹(1931—1945):永田铁山的构想及其支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4—27页。
(3) [日]户部良一著,韦平和、孙维珍译:《日本陆军史:近代化的异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第259—260页。
(4) [日]川田稔著,韦平和译:《日本陆军的轨迹(1931—1945):永田铁山的构想及其支脉》,第54—56页。
(5) 《总税务司机要通令》第95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1)/930。
(6) 连心豪:《日本夺取中国东北海关述略》,《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1期,第111页。
(7) 《福本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2月25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8) ②《福本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2月25日), 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9) [日]田中盛枝:《关于准备接收海关问题》(1932年2月21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10—411页。
(10) [日]田中盛枝:《关于“新国家”接收海关问题》(1932年2月25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412页。
(11)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委员”编:《国际联合会调查团报告书》,“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委员会”1932年编印,第226页。
(12) 《福本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3月19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13) 日本外务省:《“满洲国”税关关系杂件(一)》,第36—39页。转引自连心豪:《日本夺取中国东北海关述略》,《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1期,第112页。
(14) 《天津条约》中规定英商可随意在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等地自由贸易,后因牛庄附近水文条件较差、货轮无法进港,营口取代牛庄成为实际开埠口岸。
(15) 《牛庄海关税务司致总税务司信》(1931年9月23日),Sino-Japanese Dispute,1931—193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1)/14856。
(16) 《牛庄海关税务司致总税务司信函》(1931年10月16日),Sino-Japanese Dispute,1931—193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1)/14856。
(17)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改革关务行政,于1927年5月设立财政部关务处(10月改为关务署),监督海关总税务司、全国海关常关各关监督、内地税关、税局长官及所属职员。
(18) 《关务署代电》第1139号(1931年10月13日),Sino-Japanese Dispute,1931—193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1)/14856。
(19) 《总税务司致牛庄海关税务司通令》(1931年10月16日),Sino-Japanese Dispute,1931—193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1)/14856。
(20) 马光波:《日军攫夺安东海关经过》,全国政协辽宁省丹东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丹东文史资料》第4辑,丹东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8年编印,第83页。
(21) 《铎博赉致总税务司密电》(1932年6月17日),Miscellaneous Documents about the Situation of Customs in Northeastern China in 1932,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4412。
(22) 陈诗启:《中国近代海关史》,第733—734页。
(23) 陈诗启:《中国近代海关史》,第733页。
(24) 史志小组编写:《丹东海关志》,史志小组1989年编印,第7页。(www.daowen.com)
(25) 《国内要闻:伪国攫取东北海关经过(总税务司梅乐和发表)》,《银行月刊》第16卷第31期,1932年,第47页。
(26) 《林德利致约翰·西蒙函》(1932年6月10日),Manchurian Customs Question,FO262/1800。
(27) 《由海关贸易册来观察哈尔滨在经济上之价值》,《中东半月刊》第1卷第11期,1930年,第21—22页。
(28) 《梅乐和致溥德荣密信》(1931年10月29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29) 《梅乐和致溥德荣密信》(1932年1月30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30) 《溥德荣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3月9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司署档案,679(9)/167。
(31) 《梅乐和致溥德荣密信》(1932年3月16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32) 《梅乐和致溥德荣密信》(1932年3月10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33) 《梅乐和致溥德荣密信》(1932年3月18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34) 《溥德荣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3月14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35) 《溥德荣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3月16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36) 《溥德荣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3月31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37) 《溥德荣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4月10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38) 《溥德荣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5月28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39) 《梅乐和致溥德荣密信》(1932年6月3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40) 《梅乐和致溥德荣密信》(1932年6月3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41) 《溥德荣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6月27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42) [日]田中盛枝:《关于“新国家”接收海关问题》(1932年2月25日),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412页。
(43)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395—396页。
(44) 《福本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2月25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45)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9月8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46) 《福本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5月11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47) 中国银行和正金银行都是海关代收银行。根据中国银行与海关的协议、海关和关东厅交换的备忘录,中国银行所收税款将保管5天后交给正金银行。为了便于尽快将这笔钱运往上海,福本和经理非官方协议将保存5天的时间最近缩短至2天,但关东厅阻止他支取中国银行的存款。
(48) ③《福本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6月18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49)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9月8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0)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8月6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1)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7月31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2)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9月8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3)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7月31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4)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7月23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5) 《大连海关核税员王怡建致总税务司呈》(1932年7月21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6) 《梅乐和致巴尔特密信》(1932年8月30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7)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7月27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8)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8月16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59)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8月20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60) 《梅乐和致巴尔特密信》(1932年9月1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61)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7月20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62) 《梅乐和致巴尔特密信》(1932年8月23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63)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8月12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64) 《巴尔特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8月24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65) 《福本致巴尔特信函》(1932年9月16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Dairen Customs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8。
(66) Correspondence from the Foreign Minister of Manchukuo to I.G.about the Apportion of Foreign Debts and other Issues,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365。
(67) 《溥德荣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5月13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68)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委员”编:《国际联合会调查团报告书》,“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委员会”1932年编印,第226—229页。
(69) 《总税务司与英国驻华公使馆往来密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277。
(70) 《梅乐和致溥德荣密信》(1932年6月10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71) 《兰普森致英国外交部信函》(1932年2月23日),Manchurian Customs Question, FO371/16215。
(72) Manchurian Customs, Inspector General's Semi-Official Circulars(Confidential),Vol.1, Nos.9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档案,679(1)/930。
(73) 《梅乐和致丁贵堂函》(1932年3月12日),Mr.Ting Kwei Tang's Career,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1)/4202。
(74) 《溥德荣致梅乐和密信》(1932年6月20日),Confidential Correspondence between I.G.and the Commissioner of Harbin about Japan's Occupation of Northeastern China,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167。
(75) Miscellaneous Documents about the Situation of Customs in Northeastern China in 193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署档案,679(9)/4412。
(76) 《伪国强夺东北关税问题》,《银行周报》第16卷第24号,1932年。
(77) 陈诗启:《中国近代海关史》,第739页。
(78) 《中华民国外交部工作报告》(1932年6月),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414—415页。
(79) 《备忘录:海关问题最新进展》(1932年6月28日), Manchurian Customs Questions,FO262/1800。
(80) 《备忘录:海关问题最新进展》(1932年6月28日), Manchurian Customs Questions,FO262/1800。
(81) 《东北海关决定封锁》,《海事月刊》第6卷第1期,1932年,第72页。
(82) 《国内要闻:封锁东北海关》,《银行周报》第16卷第37期,1932年,第2—4页。
(83) 《封锁东北海关宣言》,《国闻周报》第9卷第39期,1932年,第4—5页。
(84) 《日人操纵下之伪国邮政海关》,《东北消息汇刊》第1卷第1期,1934年,第33页。
(85) 《国内要闻:七月份关税收入短绌》,《银行周报》第16卷第31期,1932年,第50—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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