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亦作股份,是经公司章程授权、代表公司所有权的全部股份,既包括普通股也包括优先股。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已经于2014年发布实施,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已经有几十家发行优先股。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公司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剩余资产分配权。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的权利主要有:优先获得固定股息;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和有限的股东权益。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需要计算每股收益,也不会影响每股收益,只有普通股才计算每股收益。
普通股按其存在状态可分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公司库存股和潜在普通股。每股收益计算中的普通股类型不同可以形成不同的每股收益概念:如果分母项的普通股只是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权,计算结果是基本每股收益;如果分母项的普通股是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与假定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之和,则计算的每股收益为稀释每股收益。由于库存股没有投票权的利润分配权,无论是计算基本每股收益还是稀释每股收益,均不包括公司库存股在内。每股收益的分母项计算还应考虑普通股份的发行时间和持续时间等。(www.daowen.com)
【延伸思考】
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有什么区别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