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与格式解析

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与格式解析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另外,参照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专项储备”“一般风险准备”“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等项目的列示,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应单列上述各栏目反映。

合并财务报表的概念与格式解析

根据财政部2014年2月17日修订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其中,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下同)的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其中,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的相关报表为基础,增加下列项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1)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用于反映企业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专项储备、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等项目的金额;(2)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增加“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用于反映非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

2.合并利润表中:(1)在“净利润”项目下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个项目,分别反映净利润中由母公司所有者享有的份额和非全资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当期合并利润表中还应在“净利润”项目下增加“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项目,用于反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2)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两个项目,分别反映综合收益总额中由母公司所有者享有的份额和非全资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总额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www.daowen.com)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另外,参照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专项储备”“一般风险准备”“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等项目的列示,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应单列上述各栏目反映。

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格式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2006)中现金流量报表的格式基本相同。

对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既有一般工商企业,又有金融企业等的,如果母公司在企业集团经营中权重较大,以母公司主业是一般企业还是金融企业确定其报表类别,根据集团其他业务适当增加其他报表类别的相关项目;如果母公司在企业集团经营中权重不大,以企业集团的主业确定其报表类别,根据集团其他业务适当增加其他报表类别的相关项目;对于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合并财务报表采用一般企业报表格式,根据集团其他业务适当增加其他报表类别的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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