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通常这一货币是企业主要收、支现金的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例如,我国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需要说明的是,我国会计上所称的记账本位币,与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功能货币,虽然名称不同,但实质内容是一致的。“功能货币”(Functional Currency),更强调之所以选择它作为统一计量尺度是根据它所起的“功能”。不过,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功能货币的定义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的记账本位币并不完全相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功能货币的定义为:功能货币就是该会计实体所处经营环境中主要使用的货币,即该实体在所处经营环境中收付资金的主要货币。对于一个在特定国家中经营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而言,功能货币通常就是该国的货币,但是一个国外经营实体的功能货币并不一定就是该实体所在国的货币。例如:国外经营实体仅是其总部的直接组成成分或延伸(非独立经营实体)时,那么总部所在国的货币一般就是该国外经营实体的功能货币。
(一)企业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我国《会计法》中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定了确定记账本位币需要考虑的因素。企业选定记账本位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价格,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如国内甲公司为从事贸易的企业,90%以上的销售收入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人民币是主要影响甲公司商品和劳务销售价格的货币。
(2)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通常以该货币进行上述费用的计价和结算。如国内乙公司为工业企业,所需机器设备、厂房、人工,以及原材料等在国内采购,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人民币是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货币。
(3)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根据收支情况难以确定记账本位币,需要在收支基础上结合融资活动获得的资金或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进行综合分析后作出判断。
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其已经确定的记账本位币,除非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www.daowen.com)
(二)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境外经营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二是当企业在境内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者分支机构,选定的记账本位币不同于企业的记账本位币的,也应当视同境外经营。确定境外经营,不是以位置是否在境外为判定标准,而是要看其选定的记账本位币是否与企业的记账本位币相同。
企业选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除考虑前面所讲的因素外,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是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如果境外经营所从事的活动是视同企业经营活动的延伸,构成企业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该境外经营应当选择与企业记账本位币相同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如果境外经营所从事的活动拥有极大的自主性,境外经营不能选择与企业记账本位币相同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二是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如果境外经营与企业的交易在境外经营活动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境外经营应当选择与企业记账本位币相同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反之,应选择其他货币。
三是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如果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并可随时汇回,境外经营应当选择与企业记账本位币相同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反之,应选择其他货币。
四是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在企业不提供资金的情况下,如果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难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正常情况下可预期的债务,境外经营应当选择与企业记账本位币相同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反之,应选择其他货币。
综上所述,企业确定本企业记账本位币或其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时,在多种因素混合在一起,记账本位币不明显的情况下,应当优先考虑(一)中的一、二项因素,然后考虑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以及(二)中的因素,以确定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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