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两种理念详解

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两种理念详解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核心问题是所得税的跨期摊配,因此,专门讨论跨期摊配涉及的理论与方法是十分必要的。许多人认为,这一结果仍无助于预测未来应纳税款,此外,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与税前会计利润缺乏关联;而且使所得税费用与产生所得税的项目无法配比,不符合配比原则。全面分摊法,指无论非重复发生还是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均应作所得税的跨期分摊。

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两种理念详解

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核心问题是所得税的跨期摊配,因此,专门讨论跨期摊配涉及的理论与方法是十分必要的。所得税分配主要是对暂时性差异而言的,由于存在暂时性差异,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可能不同,究竟是以本期应税利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还是以本期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影响数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目前仍有不同看法。如果以每期应交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则不存在跨期分摊问题。如果以每期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影响数作为所得税费用,则因会计上的收入可能在其他年度课税,其费用也可能在其他年度抵减应课税利润,即产生跨期分摊问题。

(一)无跨期分摊理念

主张不对所得税作跨期分摊的理由如下:

(1)有课税所得,才会缴纳所得税,每年应缴纳的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的应税利润与税率计算而得,而不是根据会计利润计算出来的。

(2)所得税是根据所有应税利润计算出来的,而不是分别计算各项课税所得项目,个别课税所得项目并无明确的所得税影响数。

(3)虽然所得税的跨期分摊符合配比原则,但是配比原则并不具备相关性。以本期应交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易被用户所理解,而且与跨期分摊相比,会计处理较为简单。

(4)以本期应交所得税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有助于预测未来的现金流量。在大多数情况下,递延所得税负债可能永远不用支付,或者很久以后才用支付。

(5)所得税申报表确定所得税的法定负债,这也应是财务报表上所确认的费用,因为所得税只有在征税时才构成费用。

依照这一主张,在会计处理上,相应地采用应付税款法,即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二)跨期分摊理念

无可否认,所得税不作跨期分摊时,其所得税费用为将来应缴纳税款的估计数。许多人认为,这一结果仍无助于预测未来应纳税款,此外,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与税前会计利润缺乏关联;而且使所得税费用与产生所得税的项目无法配比,不符合配比原则。

在所得税跨期分摊时,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数应列为所得税费用的一部分,并同时将这一影响数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

1.跨期分摊的原因

主张所得税作跨期分摊的理由如下:

(1)所得税为企业的一种费用,所得税费用与其他费用项目一样,均应采用“应计”“递延”“估计”等会计程序。在持续经营假设下,所得税也将继续发生。(www.daowen.com)

(2)所得税作跨期分摊时,使所得税费用与作为税前会计利润的所有所得税影响数有关联,较符合配比原则。

(3)所得税作跨期分摊时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从而可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资产和负债。

(4)不作跨期分摊时,各年度的税后会计利润将随着暂时性差异的变动而变动,不利于预测未来盈利及现金流量。

2.跨期分摊的程度

主张所得税作跨期分摊,究竟应分摊到何种程度,也有不同观点,一为部分分摊,另一为全面分摊。

部分分摊法,指一次性、非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可作跨期分摊。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当旧的差异转回时,又有新的差异发生将之抵销,使其永远延续下去,故不作跨期分摊。例如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上采用直线法,报税时采用年限总和法,则在资产使用的前半期会累积暂时性差异,后半期开始转回,本应增加所得税,但因又有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产生新的暂时性差异,使转回的差异抵销,支付递延所得税负债遥遥无期,故不作跨期分摊。

全面分摊法,指无论非重复发生还是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均应作所得税的跨期分摊。

主张采用全面分摊法的主要理由如下:

(1)会计主要记录历史过程,如果把未来可能发生交易的所得税影响数与已经发生交易的所得税影响数抵销,并不妥当。

(2)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数,应在相关事项入账的同一会计期间确认。

(3)企业管理部门不应武断地决定哪些暂时性差异将来会转回,哪些不会转回,从而任意杜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各项暂时性差异将来会转回。即使是重复发生的暂时性差异,虽然在转回年度可能被新发生的暂时性差异所抵销,但不足以否认每年有新发生的暂时性差异及旧差异转回的事实,就如同应付账款余额不变,并不表示没有新账发生或旧账偿付一样,所以,所有已经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均应作跨期分摊。

跨期分摊面临的一个问题是,跨期分摊所得税时,相应地采用纳税影响法,即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所得税影响数,递延到以后各期。那么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所得税影响数,究竟是以发生年度的所得税税率计算,还是以预计转回年度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由于所得税税率可能不同,等额的收益在不同年度会有不等的所得税,因此,税率的适用年度关系到递延所得税的计算。如果按发生年度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则为递延法;如果按预计转回年度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则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或利润表债务法。本章内容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为基本介绍递延所得税的分摊,其主要表现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