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服务的开展是以满足系统服务对象的业务需求为目的的。为了更好地完善物流系统,提高物流业务的执行力,需要对业务参与各方的需求进行分析。基于O2O电子商务模式的物流需求,主要涉及对象包括电子商务企业、作为电商平台客户的实体商家、物流服务商和最终用户。
1.电子商务企业
作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提供者和运营方,电子商务企业担负着对交易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因此也是完成O2O业务全程物流服务的监管方。这种监管职责包括对物流服务提供者的信用资格认证、物流信息跟踪、物流资源整合、流程监控、库存协调,以及在途查询等功能。在整个物流流程中,电子商务企业需要帮助客户企业整合线下物流资源、协同库存、建立物流信息共享机制、提供系统间数据交换功能及满足多种配送模式下不同参与者差异性物流需求能力。希望获取更多的O2O模式下的数据流量,增加流量转化率,吸引更多的传统实体卖家进驻平台,增加用户黏性,降低物流成本。能够利用电子商务数据储存、处理方面的优势,通过对交易、业务、物流等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与数据挖掘,为参与O2O的线下实体商家提供更加精确的市场及物流决策等增值服务。
2.实体商家
实体商家参与O2O模式的动机主要在于降低成本与扩大销售。因此,通过电子商务提高物流服务效率,降低进货及物流成本,获取更多客流量,利用网络与电商进行协同库存调配等成为实体商家实施电子商务战略的期望与目标。与纯粹的电商卖家不同,实体商家是O2O电子商务中连通虚拟与现实的重要媒介,一般情况下自身也具备商品展示、流通、结算、仓储配送等完整的商务功能。
大量传统企业通过原有渠道提供实物配送、仓储等物流服务,在O2O模式下开展电子商务就需要打通与电子商务企业及物流服务商间的信息共享,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大量的订单处理、商品交接、在途商品监管和追踪服务、安排仓库出入库及配送方式规划、车辆调度等。(www.daowen.com)
3.物流服务商
这里指的物流服务商是为O2O模式下的中小电子企业开展业务提供相关物流配送服务的第三方企业。物流服务商协同不同企业与不同客户实现物流配送服务,以实现高效、经济目的的需求。
4.最终用户
O2O模式下,最终用户即可以通过网络享受高效的电子商务、通过实体门店获得真实的用户体验。因此可以说,O2O模式的出现不但搭建了一条连接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桥梁,也是未来实体经济和电子商务融合的方向。作为最终用户在物流方面最大的需求,就是可以购买线上的任意商品,而不会出现因地理位置限制无法配送不能下单的情况,同时也希望在电商平台购物后能够了解货物准确、及时的实时信息,并尽量缩短物流时限。在接受物流服务时,用户通常希望从其交易的电商平台直接获得相关的物流信息,便于其做好接货准备。但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对大量中小城镇的O2O用户而言,除用户自提外,通常物流服务商还只能将货物配送到某一节点,而不能提供送货服务,这样会大大降低用户的消费体验。因此,用户希望电商平台可以在不明显增加支出的前提下提供更多的配送方式,使O2O购物更加方便、快捷,提升用户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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