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权综合评分法规定衡量供应商的各个重要标准的加权分数,根据以往交易的统计资料,分别计算各供应商的得分,选择得分高者为最终供应商。这种方法与评分的不同之处在于:加权综合评分法将各衡量项目的重要程度加上了不同的权重,而评分法的各项目则没有重要程度之分;加权综合评分法是以统计资料为基础,通过计算得出分数,属于计量分析方法,而评分法则是定性分析的方法。
加权综合评分法规定衡量供应商的各个重要标准(如产品质量、价格、合同完成率等)的加权分数,根据以往交易的统计资料,分别计算各供应商的得分,选择得分高者为最终供应商。这种方法与评分的不同之处在于:加权综合评分法将各衡量项目的重要程度加上了不同的权重,而评分法的各项目则没有重要程度之分;加权综合评分法是以统计资料为基础,通过计算得出分数,属于计量分析方法,而评分法则是定性分析的方法。
假设B需求方按如下分数分配比例来评价本地的各供应商:产品质量占40分,价格占35分,合同完成率占25分。根据上期统计资料,如表3-1所示,从中选择出下期最合适的供应商。
表3-1 各供应商相关信息
续表
根据表3-2所示的数据,按以下计算可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分数如下:
甲:(1920÷2000)×40+(86÷89)×35+0.98×25=96.7(www.daowen.com)
乙:(2200÷2400)×40+(86÷86)×35+0.92×25=94.7
丙:(480÷600)×40+(86÷93)×35+0.95×25=88.1
丁:(900÷1000)×40+(86÷90)×35+1×25=94.4
得分最高者是甲,因此甲供应商是最终选定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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