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作主体的不同,物流的运作模式可以分为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以及第三方物流。第一方物流(the First Party Logistics,1PL)是指由卖方、生产者或供应方组织的物流,这些组织的核心业务是生产和供应商品,为了生产和销售业务需要而进行物流自身网络及设施设备的投资、经营与管理。第二方物流(the Second Party Logistics,2PL)是由买方、销售者组成的物流,这些组织的核心业务是采购并销售商品,为了销售业务投资建设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设备,并进行具体的物流业务运作和管理。第三方物流管理(the Third Party Logistics,3PL)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欧美学者提出的,在1988年美国物流管理委员会的一项顾客服务调查中,首次提到了“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一词。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一方面企业剥离意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物流服务商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一些厂商开始尝试将部分物流业务委托给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商,在得到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服务的印证后,一些企业甚至开始将全部物流业务外包出去。根据我国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物流术语》,第三方物流是“独立于供需双方为客户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或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模式”。
第三方物流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一种物流形式。它是企业生产和销售外的专业化物流组织提供的物流,而不是某一企业内部专享的服务。第三方物流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第三方物流是相对于自营物流而言的,凡是由社会化的专业物流企业按照货主的要求所从事的物流活动都可以包含在第三方物流范围之内。狭义的第三方物流主要是指能够提供现代的、系统的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的社会地位如图2-2所示。
第三方物流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速,方兴未艾,它是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产物。第三方物流操作方式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的要求,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物流服务。与传统的以运输合同为基础的运输公司相比,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服务功能、客户关系、设计范围、竞争优势、核心能力以及买方价值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表2-1所示。(www.daowen.com)
图2-2 第三方物流的社会地位
表2-1 第三方物流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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