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物流的理论和概念及范围不断地变化与发展。物流的定义在各个经济发展阶段,适应不同的经济活动目的,不断地进化、调整和完善;即使在同一历史时期同一经济发展阶段,也因不同的学派、不同的学术团体、不同的机构和不同的国家,出自不同的角度和观点,而有所差别。不过,物流定义的演变过程恰恰反映了不同时期物流理论、物流管理及物流技术的进步轨迹。
1.美国的定义
美国的定义较有影响力。1963年成立的美国物流管理协会(National Council of Physical Distribution Management)对物流管理(physical distribution management)进行了多次定义,1976年修订为:“物流管理是为了计划、执行和控制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从起源地到消费地的有效率的流动而进行的两种或多种活动的集成。这些活动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顾客服务、需求预测、交通、库存控制、物料搬运、订货处理、零件及服务支持、工厂及仓库选址、采购、包装、退货处理、废弃物回收、运输、仓储管理。”这个定义中的物流范围从销售物流扩大到采购物流,不仅包括产品从生产商的生产组装流水线起,经过批发、零售,最终到消费者手里的终点移动,还包括原材料和零部件等从供应商到生产商生产组装流水线的始点流动。
1985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的英文名称改为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简称CLM,用logistics代替了physical distribution。它对物流的定义为:“物流是为了满足顾客需求而对商品、服务和相关信息从起源地到消费地的有效率、有效益的流动和储存而进行的计划、执行与控制的过程。”
从以上两个定义来看,前者定义了具体的物流活动,后者采用了更为灵活的表述,所适应的领域更为广泛;前者强调“有效率”的流动,后者强调“有效率、有效益”的流动;前者的目的是“有效率的流动”,后者的目的是“满足顾客需求”。这些区别体现了现代物流的核心价值,反映了美国物流界对物流活动认识的深入及物流内涵和外延的变化。
21世纪后,物流的发展进入了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阶段,物流理论也逐渐向更宽阔的领域发展。2001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对物流的定义是:“物流是供应链流程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求而对商品、服务及相关信息从原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率、高效益的正向和反向流动及储存进行的计划、实施与控制过程。”在该定义中,不仅把物流纳入了企业间互动协作关系的管理范畴,而且要求企业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来考虑自身的物流运作;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客户,而且要考虑自己的供应商;不仅要致力于降低某项具体物流作业的成本,而且要考虑使供应链运作的总成本最低。总之,该定义反映了随着供应链管理思想的出现,美国物流界对物流的认识更加深入,强调“物流是供应链的一部分”,并从“反向物流”的角度进一步拓展了物流的内涵与外延(见图1-9)。
图1-9 物流过程示意图
2.欧洲的定义
欧洲物流协会(European Logistics Association,ELA)于1994年发表的《物流术语》中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在一个系统内对人员及/或商品的运输、安排及与此相关的支持活动的计划、执行与控制,以达到特定的目的。(www.daowen.com)
3.日本的定义
2002年日本标准学会以日本工业标准(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s,JIS)的形式,对与物流相关的词汇做出了明确的定义。
第一个词汇对应于美国的physical distribution,工业标准的定义为:“物资资料从供应者到需求者进行时间的、空间的移动过程的活动。一般认为是将包装、输送、保管、装卸搬运、流通加工及与此相关的情报等各项功能进行综合管理的活动。在不同的对象领域有特定的不同称呼: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回收物流等。”
第二个词汇对应于美国的logistics,工业标准的定义为:“将物流活动的目标定位于充分满足最终需要,同时要解决保护环境等方面的社会问题,在此前提下追求高水平、综合地完成包装、输送、保管、装卸搬运、流通加工及相关的情报等各项工作,以谋求使供应、生产、销售、回收等各个领域实现一体化、一元化的经营活动。”
4.中国的定义
在我国,物流是一个外来词,是于20世纪70年代末从日本引进的。1979年6月,中国物资经济学会派代表团参加在日本举行的第三届国际物流会议,代表团回国后把物流的概念介绍到了国内。此后,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展开了对物流的研究。
1987年,王嘉霖、张蕾丽两位教授在《物流系统工程》一书中指出:物流泛指物资实体的场所(或位置)转移和时间占用,即物资实体的物理移动过程(有形的与无形的)。从狭义来讲,物流包括从生产企业内部原材料、协作件的采购开始,经过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半成品的存放、装卸、搬运和成品包装,到流通部门或直达客户后的入库验收、分类、储存、保管、配送,最后送达顾客手中的全过程,以及贯穿于物流全过程的信息传递和顾客服务工作的各种机能的整合。
2001年4月,由原中国物资流通协会物流技术经济委员会牵头组织,中国物资流通技术开发协会、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物资学院、北京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原国内贸易局物流技术研究所等单位专家学者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正式颁布。根据该标准,将“物流”定义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定义的前半部分指出了物品的流动方向,起点是“供应地”,终点是“接收地”。定义的后半部分指出了物流所包含的功能要素,这些功能要素不是相互独立的,在物流过程中,应对其“实施有机结合”,以充分发挥其整合作用。在国家标准中单独对“物流管理”这一词条进行了界定,将“物流管理”定义为:为了以最低的物流成本达到客户所满意的服务水平,对物流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2006年对《物流术语》(GB/T 18354-2006)标准进行了修订,“物流”的定义没有改变,“物流管理”的定义修改为“为达到既定的目标,对物流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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