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商业活动,定位是不可避免要面对的首要话题。定位准不准,是营销界普遍存在的共同话题,阳明心学直指人心、洞察心扉的功能,有助于解决这一难题。
艾·里斯和杰克·特劳特说:“所谓定位,是在对本产品和竞争产品进行深入分析,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准确判断的基础上,确定产品与众不同的优势及与此相联系的在消费者心中的独特地位,并将它们传达给目标消费者的动态过程。”(《定位》)
里斯和特劳特关于定位的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
定位的第一个前提是产品和竞争产品之间的横向比较。
定位的第二个前提是对消费者需求的准确判断。
定位的内涵是确定产品在消费者心理认知中的差异化地位。
定位的外延是把这种差异化特征体现在动态过程里。
定位理论是现代市场经济理论体系下非常重要的基础理论,代表了西方文化、西方市场经济理念对产品与消费者关系的认知。那么,中国文化中的阳明心学如何定义“定位”呢?(www.daowen.com)
我们尝试用阳明心学的思维逻辑对定位下一个心学定义:一个有道德良知、以良知呈现的主体产品,基于服务客户、服务客体世界的万物一体仁爱之心,明确自身能解决哪些特定客户的需求、创造哪些独特的客户价值的具象化表述,并在客户心中建立独特的认知地位,进而把这种具象化表述传播给目标客户的动态过程。
这种具有心学色彩的定位理念,和里斯与特劳特的定位理论比较,有哪些差异呢?
心学定位的前提是具有良知存在的产品,赋予了产品以良知良能。
产品与客户发生关系的目的性在于仁爱之心,在于义利并举。
以能为客户做什么、创造什么价值,反躬内求明确自己在客户心目中的地位,这种地位是有自知之明的、是有精准对应的,也是与时俱进的。
两种定位差别之处在于,心学的定位理念对产品的界定具有良知内涵。任何国家的商业法律都不准违背道德,但能否把自己的产品定义为“良知产品”,就看企业如何践行知行合一理念。心学的定位理念将产品与客户的关系明确为万物一体之仁的仁爱关系,基于仁爱,去满足需求、创造价值,以实现义利并举。心学的定位理念比较谦卑,比较有自知之明,能满足什么需求、能创造什么价值,一定不会浮夸,而是惟精惟一,追求极致。简而言之,心学的定位理念就是“我能为你做什么,我能为你创造什么独特价值”的浓缩。
从阳明心学的角度看定位,就是在坚守良知底线的前提下,为产品找到在万物一体之仁这个意义世界上的位置,并随着产品的不断迭代升级,巩固和提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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