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养老机构特别是营利性养老机构由于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利润率低等原因,初期生存发展普遍较为艰难。一是用地方面困难大。由于缺乏规划和用地保障,有限的城区养老设施用地主要供给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往往只能在较偏远的郊区发展,医疗、交通、商业等配套设施不足,难以吸引老年人入住,造成大量床位闲置。根据某市《养老产业发展报告(2015)》,其远郊区养老机构的入住率都低于30%。另外按照目前供地政策,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一般是按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须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土地成本过高。二是对营利性机构优惠扶持少。由于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资产性质、利润分配等方面有较多限制,新建机构大多登记为营利性,但两者所享受的优惠扶持政策存在较大差距。很多地方只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供建设和运营补贴,而且对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的减免政策和社工支持政策也只有非营利性机构能够享受。事实上,很多营利性机构在建成运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实现营利,有的企业只能同时注册两家不同性质的机构,靠非营利性机构的补贴去弥补营利性机构的亏损。三是优惠政策落实难。即使是能获得政策扶持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很多时候也会遇到优惠享受条件苛刻、补贴款项发放周期长、前期资金垫付压力大等难题。另外,虽然政策规定养老机构水电气暖享受民用价格,但部分水电企业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机构反映其照明用电是执行民用价格了,但发电机、压面机等大型设备用电却仍按商业用电收费。四是融资渠道不畅。不少民办养老机构在申请商业贷款时,由于用地性质为医卫慈善用地不符合抵押条件,或者轻资产运营缺乏抵押资产,并且财务报表上的预期盈利多不符合银行要求,获得贷款的难度很大,限制了这些机构新建扩建。
不论是营利还是非营利,除个别高端养老项目外,民办养老机构都具有一定的公益和微利属性,因此有必要提高优惠政策普惠度、做好相关服务,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巨大潜力。一要为民办养老机构用地、融资提供更多便利。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加强政策衔接,多方增加城乡养老用地供应,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将空闲、低效存量用地用房改造用于养老服务。探索实施土地年租等适合养老服务业低收益、长周期特点的供地方式,逐步放开营利性养老机构使用集体土地经营的限制。加强郊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交通、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吸引力。可探索由政府联合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搭建支持民营养老企业的融资担保平台,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融资支持。二要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更多优惠扶持政策。对于营利性养老机构,虽然不能与非营利机构等同对待,但应适当缩小两类机构在补贴、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差距;或者设置一定的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两类机构同等待遇,帮助企业跨过起步门槛,逐渐实现长期稳定营利。同时,还要推动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让民办养老机构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