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综合性、多元性、广泛性、基础性强。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加快构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和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从目前看,我国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也不顺畅:一是老龄工作机构与职能任务不匹配。各级老龄办作为老龄委办事机构,承担着调研搜集老龄工作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督促检查老龄委决定事项落实、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等重要任务,但由于其机构性质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外用“老龄协会”的名义),很多时候又要行使行政职能,在工作中协调力度和权威性明显不足。各级老龄办人员编制普遍较少,有不少县(市、区)的老龄工作机构甚至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养老服务行政管理力量薄弱。各级民政部门主管养老服务工作的职能机构是“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处、科)”,不仅名称上没有“养老”字样,显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从内涵来说,社会福利和养老不是一个概念,从福利角度考虑养老问题不符合我国实际、也不现实。机构和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各级职能机构(司、处、科)内真正负责养老服务管理的只有一个“老年人福利处(科、股)”,编制都在4人以下,要承担全国及各地方养老服务工作的行业规划、标准制定和服务质量监管,指导推动世界上规模最大老年人口的养老服务问题,其力量远远不够,很多时候是力不从心。三是职能部门之间有时协调不畅。比如申请开办养老机构,一些政府部门审批“互为前置”、相互“踢皮球”,你不批我也不批。有的地方办理养老机构消防审核备案时,要求先提供施工许可证,而住建部门要求得先有消防备案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再比如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方面,现在老年大学数量短缺、老年文化活动贫乏等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不少地方出现老年人因跳广场舞与年轻人争夺活动场所而打架的情况,但这方面工作在不少地方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类似问题时有发生。四是老年群众组织亟待规范发展。目前全国冠“中国”字头的老年社会组织14个,基层老年群众组织40多万个,这些老年群众组织基础工作和发挥作用情况参差不齐,有的处于无序发展状态,亟须加强对他们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制定规划和相应扶持政策,加快培育壮大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更好发挥其作用。(www.daowen.com)
健全顺畅的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组织保障。有关部门应抓紧对此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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