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建议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初期,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尤为重要。按照增量不拖欠、存量加快推的原则,重点推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道路的配套管廊建设,切实提高配建比例。明确城市政府是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绩效考核,加强督查问责,探索奖励和约束并行的奖惩机制。各地管廊建设项目统一列入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以便跟踪评估,避免“只开工、不收工”现象。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管廊建设运营制度和政策。借鉴国外经验,加快我国城镇地下管线管廊立法进程,明确管廊产权登记等政策措施。健全管线入廊、运营等收费和价格政策,确保项目有合理稳定收益。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合作关系,保障社会资本方利益,吸引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管廊建设。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各地积极引入PPP模式,探索移交—运营—移交(TO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移交(BT)等多元化管廊建设运营模式。在总结现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管廊试点城市范围。

第二,加大管廊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初期,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尤为重要。有专家认为,中央资金的有效投入,既能缓解地方资金筹措难的实际问题,又能给社会资本以信心,是持续推动管廊建设的关键。建议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参照棚户区改造方式,适当提高管廊建设对地方的补助比例。调整中央资金补助方式,依照“多干多得”原则,按照管廊建设公里数补贴。扩大PSL授信额度,改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性信贷支持。

第三,加强管线入廊统筹协调。坚持规划先行,根据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前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因地制宜布局管廊建设。按照增量不拖欠、存量加快推的原则,重点推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新建道路的配套管廊建设,切实提高配建比例。严格法规和政策要求,已建设管廊的区域,该区域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建立健全管线入廊协调机制,加强顶层设计与协调,加快制定天然气、污水等管线入廊技术标准,明确管廊消防审批或备案程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标准和安全要求,既不能定得过低而影响工程质量,也不能定得过高导致成本大幅上升而妨碍管线入廊。修订电网企业财务办法,解决电力线路入廊难问题。优先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参与组建管廊项目公司,更好调动管线入廊积极性。借鉴国外经验,综合考虑管线占用空间、维护成本、运营状况等各种因素,合理确定管廊运行费用分担比例。(www.daowen.com)

第四,创新管廊落地推进机制。明确城市政府是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绩效考核,加强督查问责,探索奖励和约束并行的奖惩机制。在分配各地管廊建设指标时,创新思路和方式,既考虑各地自主申报的实际情况,又要统筹全国管廊建设的总体任务,明确地方管廊建设主管单位、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等各方权责,避免互相推诿。各地管廊建设项目统一列入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信息系统,以便跟踪评估,避免“只开工、不收工”现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