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在产业资本和现在我们可以补充进来的商品经营资本的流通过程中(因为商品经营资本承担了产业资本的一部分流通运动,并把它当作自己的特有的运动)所完成的各种纯粹技术性的运动,当它们独立起来,成为一种特殊资本的职能,而这种资本把它们并且只把它们当作自己特有的活动来完成的时候,就把这种资本转化为货币经营资本了。产业资本的一部分,确切些说,还有商品经营资本的一部分,不仅要作为一般货币资本,而且要作为正在执行这些技术职能的货币资本,不断处于货币形式。现在,一定的部分从总资本中分离出来,并在这样一种货币资本的形式上独立起来,这种货币资本的资本主义职能,是专门替整个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阶级完成这些活动。就像在商品经营资本的场合一样,这里也是在流通过程中以货币资本形态存在的一部分产业资本分离出来,替其余的全部资本完成再生产过程中的这些活动。所以,这种货币资本的运动,仍然不过是处在自己的再生产过程中的产业资本的一个独立部分的运动。
只有而且只是在资本新投入的时候,——在积累的场合,情况也是这样,——货币形式的资本才表现为运动的起点和终点。但对每一个已经处在过程中的资本来说,起点和终点都只表现为经过点。既然产业资本从离开生产领域到再进入生产领域必须通过形态变化W′—G—W,那正像我们在考察简单商品流通时已经指出的那样,G 实际上就是形态变化的一个阶段的最终结果,目的是为了成为一个相反的、作为前一阶段的补充的阶段的起点。虽然产业资本的W—G 对商业资本来说总是表现为G—W—G,但是对一个已经发生作用的商业资本来说,现实的过程总是W—G—W。不过,商业资本要同时完成W—G 和G—W 这两种行为。也就是说,不仅一个资本处在W—G 阶段,而另一个资本处在G—W 阶段,而且同一资本由于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同时不断地买和不断地卖;它总是同时不断地处在这两个阶段上。当这个资本的一部分转化为货币,以便随后再转化为商品时,它的另一个部分同时转化为商品,以便再转化为货币。
货币在这里是作为流通手段还是作为支付手段执行职能,这取决于商品交换的形式。在这两个场合,资本家都要不断地把货币支付给许多人,并且不断地得到许多人支付给他的货币。这种纯粹技术性的收付货币业务,本身形成一种劳动,它在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的时候,使结算和平衡的工作成为必要。这种劳动是一种流通费用,是一种不创造价值的劳动。由于这种劳动由一类特殊的代理人或资本家替其余的整个资本家阶级担负起来,这种劳动就缩短了。
资本的一定部分,必须不断作为贮藏货币,作为可能的货币资本存在,这就是:购买手段的准备金,支付手段的准备金,一种在货币形式上等待使用的闲置的资本;而且资本的一部分不断以这种形式流回。除了收付货币和记账以外,这又使贮藏货币的保管成为必要,而这又是一种特殊的业务。因此,这种业务实际上就是使贮藏货币不断分解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而又使出售得到的货币和到期的进款形成贮藏货币;这种在货币形式上存在的资本部分的、与资本职能本身相分离的不断运动,这种纯粹技术性的业务,会引起特殊的劳动和费用——流通费用。
分工造成这样的结果:这些由资本的职能决定的技术性业务,尽可能由一类代理人或资本家当作专门的职能替整个资本家阶级来完成,或者集中在这些人手中。在这里,正像在商人资本的场合一样,我们看到了双重意义的分工。一种特殊的营业出现了,并且因为它作为这种特殊的营业是替整个阶级的货币机构服务的,所以它会集中起来,大规模地进行;在这种特殊的营业内部又实行了分工,分成不同的互相独立的部门,在这些部门内部形成了专门机构(庞大的事务所,人数众多的会计员和出纳员,细密的分工)。货币的收付、差额的平衡、往来账的登记、货币的保管等等;已经同使这些技术性的业务成为必要的那些行为分开,从而使预付在这些职能上的资本成为货币经营资本。
这些不同的业务,——由于它们独立出来而成为特殊的营业,就产生了货币经营业,——是从货币本身的各种规定性中,从货币的各种职能,从而也是资本在货币资本形式上必须执行的各种职能中产生的。
我以前已经指出,货币制度总的说来最初是在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产品交换中发展起来的。
因此,货币经营业,即经营货币商品的商业,首先是从国际交易中发展起来的。自从各国有不同的铸币以来,在外国购买货物的商人,就得把本国铸币换成当地铸币和把当地铸币换成本国铸币;或者把不同的铸币同作为世界货币的、未铸币的纯银或纯金相交换。由此就产生了兑换业,它应被看成是近代货币经营业的自然基础之一。汇兑银行就是从兑换业发展而来的。在汇兑银行中,银(或金)与通用的铸币不同,是作为世界货币——而现在是作为银行货币或商业货币——执行职能的。如果汇兑业只是指一国的一个汇兑业者通知另一国的一个汇兑业者付款给旅行者,那么,它早在罗马和希腊就已从真正的兑换业者的业务中发展起来了。
以金银作为商品(制造奢侈品的原料)的贸易,是金银贸易或促使货币作为世界货币执行职能的那种贸易的自然基础。以前已经讲过(第1卷第3章第3节c),这些职能是双重的:使货币往返于不同国家的流通领域之间以平衡国际支付,以及输出资本以取得利息;此外,使货币从贵金属产地流到世界市场和把贵金属的供给在不同国家的流通领域之间进行分配。在英国十七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金匠还执行银行家的职能。在这里,我们完全抛开国际支付的平衡如何进一步发展为汇票买卖等等以及一切和有价证券营业有关的事情;总之,完全抛开信用制度的一切特殊形式,因为信用制度在这里还与我们无关。
作为世界货币,一国的货币就失去它的地方性;一国的货币可以用另一国的货币来表现,因此,所有的货币都可以归结为它们的金或银的含量;同时,金和银作为世界货币流通的两种商品,又可以归结为它们互相之间的不断变动的价值比率。货币经营者把这种媒介变成自己的特殊业务。所以,兑换业和金银贸易是货币经营业的最原始的形式,并且产生于货币的双重职能:作为一国铸币的职能和作为世界货币的职能。
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甚至从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方式下的一般贸易中,都会产生如下结果:
第一,把货币作为贮藏货币,在现在也就是作为必须不断以货币形式充当支付手段和购买手段的准备金而存在的那部分资本积攒起来。这是货币贮藏的第一个形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货币贮藏会以这个形式再现出来,并且通常会在商业资本的发展过程中至少为这种资本而形成起来。这两种情况既适用于国内流通,也适用于国际流通。这种贮藏货币不断地流动着,它不断地进入流通并不断地从流通中流回。货币贮藏的第二个形式是在货币形式上闲置的、暂时不用的资本,包括新积累的尚未投入的货币资本。这种货币贮藏本身所需要的职能,首先是货币的保管、记账等等。(www.daowen.com)
第二,与此密切相连的还有购买时的支出货币,出售时的收入货币,付款和收款,支付的平衡等等。所有这一切最初都是由货币经营者作为单纯的出纳业者替商人和产业资本家完成的。
一旦借贷的职能和信用贸易同货币经营业的其他职能结合在一起,货币经营业就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而这种情况即使在货币经营业的最初时期也总会发生。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一篇论述生息资本时再谈。
金银贸易本身,即把金或银从一国运到另一国,只是商品贸易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是由表示国际支付状态和不同市场利息率状态的汇兑率决定的。从事金银贸易的商人,只是这种结果的媒介。
在考察货币,考察它的运动和形式规定怎样从简单商品流通中发展起来时,我们已经看到(第1卷第3章),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来流通的货币的量的运动,是由商品形态变化,由商品形态变化的范围和速度决定的;现在我们又知道,这种商品形态变化本身只是总再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至于如何从产地取得货币材料金和银,那么,这归根到底是通过直接的商品交换,也就是通过金和银作为商品同其他商品的交换,因此,就像取得铁或其他金属一样,是商品交换的一个要素。至于贵金属在世界市场上的运动(只要这种运动是由借贷造成的资本转移,也是以商品资本的形式进行的转移,我们在这里就不考察了),那么,它完全是由国际商品交换决定的,正像作为国内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的运动是由国内商品交换决定的一样。贵金属从一国的流通领域到另一国的流通领域的流出和流入,如果只是由于一国铸币贬值或复本位制引起的,就与货币流通本身无关,而只是对国家任意造成的误差的纠正。最后,关于货币贮藏的形成,如果它是用于国内贸易或对外贸易的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的准备金,同样,如果它是暂时闲置的资本的单纯形式,那么,它在这两个场合都只是流通过程的一种必然的沉淀物。
如果整个货币流通就它的范围、它的形式和它的运动来说,只是商品流通的结果,而从资本主义的观点来看,商品流通本身只表示资本的流通过程(在这里,就收入花费在零售商业中来说,既包括资本对收入的交换,又包括收入对收入的交换),那么,不言而喻,货币经营业就不只是对商品流通的这个单纯结果和表现方式,即对货币流通起中介作用。这个货币流通本身,作为商品流通的一个要素.对货币经营业来说是既定的。货币经营业作为媒介,担任货币流通的各种技术性业务,使之集中、缩短和简化。货币经营业不形成货币贮藏,而是提供技术手段,使自愿进行的这个货币贮藏(因而,既不是闲置资本的表现,也不是再生产过程紊乱的表现)减少到它的经济上的最低限度,因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准备金,在对它的管理是为了整个资本家阶级的场合,不需要像在它由每个资本家各自管理的场合那样大。货币经营业不购买贵金属,只是在商品经营业买了贵金属以后对它的分配起中介作用。在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时,货币经营业会使差额的平衡易于进行,并且会通过各种人为的结算机构减少平衡差额所需要的货币量;但它既不决定各种互相支付的联系,也不决定它们的规模。例如,在银行和票据交换所内互相交换的汇票和支票,就代表完全独立的营业,是已经完成的各种活动的结果,问题只在于使这些结果的平衡在技术上更完善。只要货币作为购买手段而流通,买卖的范围和次数就完全不以货币经营业为转移。货币经营业只能缩短买卖引起的各种技术活动,并由此减少这种周转所必需的货币现金量。
可见,我们在这里考察的纯粹形式的货币经营业,即与信用制度相分离的货币经营业,只与商品流通的一个要素,即与货币流通的技术和由此产生的不同的货币职能有关。
这是货币经营业在本质上区别于商品经营业的地方。商品经营业对商品的形态变化和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或者,甚至使商品资本的这个过程表现为一个由产业资本分离出来的资本的过程。因此,如果说商品经营资本表示出一个独特的流通形式G—W—G,在其中,商品两次换位,货币由此流回(这和W—G—W 相反,在其中,货币两次转手,由此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那么,在货币经营资本那里看不出这样的特殊形式。
只要对货币流通起这种技术上的中介作用的货币资本,——这个资本以缩小的规模代表商人和产业资本家自己在另一种情况下也必须为这个目的预付的追加资本,——是由一类特殊资本家预付的,资本的一般形式G—G′也就会在这里出现。由于G 的预付,就会有G+△G 为预付者而生产出来。但是,在G—G′中作为媒介的东西,在这里与形态变化的物质要素无关,而只与它的技术要素有关。
显然,货币经营者所使用的货币资本的总量,就是商人和产业家的处在流通中的货币资本;货币经营者所完成的各种活动,只是他们为之服务的商人和产业家的活动。
同样很清楚,货币经营者的利润不过是从剩余价值中所作的一种扣除,因为他们的活动只与已经实现(即使只是在债权形式上实现)的价值有关。
像在商品经营业那里一样,在这里也出现了职能的二重化。因为,同货币流通结合在一起的技术业务,有一部分必须由商品经营者和商品生产者自己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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