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计算一般均衡分析作为一个具有系统性、综合性和结构性特点的数量分析工具,为从系统视角考察上述政策效果提供了总量上和结构上的量化模拟结果,使得本书对于社会制度性政策与各类经济政策将给浙江经济带来的综合影响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但由于本书尚有较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对当前的结论解读要有所保留。
首先,所编制的社会核算矩阵以及构建的CGE模型有待完善。如数据方面,基础数据适时性较差、部门比较简化、劳动力分类还显粗糙以及财税内容不够丰富等;在模型方面,欠缺动态特征、消费行为刻划不细,以及因为基于地方投入产出表而没有令模型涵盖区域之间的互动关联关系等。其次,与数据及模型的进一步完善相对应的,关于劳动力问题的分析还有待更多的扩展。如关于各类技能劳动力、关于“双轨制”劳动力、关于人力资源开发以及关于技术进步等问题。最后,尚有许多与劳动问题密切相关的各类经济和社会命题也有待涵盖进来。如人口结构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乃至贸易结构问题等。这些不足明确提出了本研究的今后任务。但这显然并未否定本书当前的研究及其结论在思考地方经济发展转型问题上的意义和价值。
【注释】
[1]本研究得到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劳动力市场结构变化对浙江经济发展影响的应用一般均衡分析”(编号07JDLB002YB)的资助,在此表示感谢。
[2]本书为强调户籍制度改革因农民工随市民化身份转换而改变其消费行为的效果,而将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与户籍制度分别对待。
[3]营业盈余可分红而被转移于企业以外部门。但依据相关数据(如《浙江统计年鉴》中2002年资金流量表中非金融企业部门转移支付中的“其他”项下不过57.11亿元,是同表中企业增加值的1.22%,红利更只有4.11亿元,不到增加值的千分之一)可知,企业的对外转移微不足道。
[4]对调入品和进口品的替代弹性分别取值4、2;调出和出口转移弹性分别取值4、2。
[5]根据谢嗣胜等(2006)“浙江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工资差异为26.30%”。本书设定城镇劳动力与本省及外省农民工以及农村劳动力之间的工资差比为1:0.8:0.6。
[6]国内其他地区的净储蓄考虑了外地农民工向省外的汇款。
[7]未有城镇私营和个体单位的农村从业人员,本书按农村从业人员在城镇其他单位的占比推算得到。(www.daowen.com)
[8]根据章剑卫等(2006)“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初步汇总数据推算,目前浙江省29.30%的农民工来自外省”。
[9]本书将工资水平差距缩小的模拟结果与基期比较以了解其效果,因此需要各类劳动力工资水平间的比即可,而不必须掌握工资水平。
[10]这相当于假定在城镇和在农村开展的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生产活动有着同样的资本劳动比率。显然,这是一个粗糙的处理,有待进一步的改善。
[11]根据国家统计局课题组(2007)“农民工月生活支出占月收入的42.75%。农民工每月个人的平均支出为463元。其中,用于住宿费用的平均支出为72元,用于食品费用的平均支出为235元,用于文化娱乐的支出平均为47元”,这里,将食品费用划为对第一产业产品的消费支出,住宿和文化娱乐等支出划为对第三产业产品的消费支出,计算其占比。另据“17.21%的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带子女随行并在当地城里就学。农民工子女在城里读书一学年,学费平均支出2450元,占这些家庭总收入的19.78%”,计算农民工整体的支出中子女教育支出占比,划为对第三产业产品的消费支出。上述各项生活支出的其余部分视为对第二产业产品的消费支出。
[12]这里假定了本省和外省农民工居民支出结构相同。
[13]谢嗣胜等(2006)依据浙江省企业调查和农村劳动力流动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浙江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差异的55.2%要归结于歧视性因素。
[14]如恩格尔系数所表明的,支出结构与其收入水平等因素有关。但就我国的城镇农民工与普通城镇居民间的支出结构差异来说,可能并非主要因为预算约束,而主要来自于其所处身份境遇的不同而造成的支出倾向不同。
[15]这里并不是说农民工没有缴纳所得税,而首先是由于SAM数据中没能将所得税识别出农民工缴纳的部分;另外,考虑到农民工的就业形态,这里认为其所缴纳所得税未必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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