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部地区城镇居民消费倾向从1988年的0.938下降到2010年的0.709,下降0.229。东部地区居民消费倾向下降较多。表5-91988~2010年东中西部地区消费倾向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而消费倾向递减是西方经济学承认的基本规律,这在我国1988~2010年地区间消费倾向的比较中得到了体现。如果分析的是同一时期的不同区域间的消费倾向差异,那么这一规律就体现为在发展程度高的区域的居民消费倾向低于发展程度低的区域的居民消费倾向。
由表5-9可知,东、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自1988年以来逐年下降,其中,东部地区城镇居民消费倾向从1988年的0.952下降到0.689,下降0.263。中部地区城镇居民消费倾向从1988年的0.938下降到2010年的0.709,下降0.229。西部地区次之,居民消费倾向从1988年的0.971下降到2010年的0.733,下降0.238。东部地区居民消费倾向下降较多。根据表5-9,东部地区的消费倾向平均值最小,为0.790,西部地区的消费倾向平均值最大,为0.811;但东部地区消费倾向的标准差最大,为0.0663,西部地区消费倾向的标准差最小,0.0566。1998~2010年期间,东部地区平均消费倾向的平均值最小,为0.745,西部地区最大,为0.776;但东部地区消费倾向的标准差最大,为0.0347,西部地区消费倾向的标准差最小,0.0328。相比1988~2010年整个期间,1998~2010年期间消费倾向变动更加平缓。
表5-9 1988~2010年东中西部地区消费倾向(www.daowen.com)
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而消费倾向递减是西方经济学承认的基本规律,这在我国1988~2010年地区间消费倾向的比较中得到了体现。消费倾向在不同的收入水平阶段不同,发展水平越高则消费倾向越低。如果分析的是同一时期的不同区域间的消费倾向差异,那么这一规律就体现为在发展程度高(收入水平高)的区域的居民消费倾向低于发展程度低的区域的居民消费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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