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梯间里,老看到“国家品牌计划”之“青花郎”品牌的广告循环播出,广告语:“青花郎,中国两大酱香白酒之一。”这是青花郎对标茅台酒的新策略,从“神采飞扬中国郎”到“喝郎酒,打胜仗”,再到今天的“中国两大酱香白酒之一”,我认为,青花郎此次再定位,也可以视为“归位”,得其所哉。
青花郎的新定位,在定位方法中被称为“比附定位”,表面上看起来是甘居第二,实际上是把自己划入一个高级俱乐部,实现与大众品牌的区隔,在消费者的心智认知中,占据一个一流品牌的位置。
在广告学上,“老二策略”有一个经典案例,就是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艾维斯汽车租赁公司虽然位列行业老二,但与老大赫兹公司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于是,艾维斯公司打出了“我们是第二,所以更努力”的广告,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该公司也稳居行业第二的位置。
在我国的白酒品牌中,曾有宁城老窖在央视打广告,广告语是“宁城老窖,塞外茅台”,就是典型的比附定位。再就是当年的蒙牛乳业刚成立时,在内蒙古打广告,口号是“做内蒙古乳业第二品牌”,可谓意味深长。
比附是一种定位方法,在广告表现上,则属于“比较广告”,可以拿竞争对手说事,经典的案例如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互相斗争的“好基友”。在国外,比较很直接,吃瓜群众喜闻乐见。而在中国,品牌竞争则较少采取“比附定位”和“比较广告”这类做法,至于,为何少比附、少比较,一句俗语似乎可以让我们找到答案:“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大概就是这意思。(www.daowen.com)
商业竞争中,司空见惯的是“争老大”“争正宗”,尤其是有历史传承的品牌,竞争的焦点放在了品牌之间的“争名分”上面,反而让消费者无所适从。都说自己正宗,到底谁是真正的正宗,也没办法去请如来佛看看美猴王的真假吧?品牌之间争正宗,在当事者这里是天大的事,在消费者那里,商品质量才是大事。
因此说,我们乐见“中国两大酱香白酒之一”这样的定位与比对,这是一个信号,是行业生态和谐的表现,行业生态和谐了,企业就会健康发展,这是大好事。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够甘居老二的品牌,就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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