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全称为《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发展中成员国之间贸易谈判第一协定》(First Agreement on Trade Negotiations among Developing Member Countries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该协定是在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委员会(the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简称联合国亚太经社会,ESCAP)的主持和推动下建立的。《曼谷协定》是亚太区域中唯一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关税互惠组织,其宗旨是通过该协定成员国对进口商品互相给予关税和非关税优惠,不断扩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同时,《亚太贸易协定》是中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在中国关税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亚太贸易协定》的成员国包括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和蒙古国(观察国)。
1994年,中国正式宣布申请加入《曼谷协定》,并从1997年起,分别与各成员国进行加入《曼谷协定》的双边谈判。2001年5月,中国正式加入《曼谷协定》。2005年11月,《曼谷协定》第一届部长级理事会在北京举行,《曼谷协定》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该协定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2006年9月1日,《亚太贸易协定》6个成员国(蒙古国尚未加入)共同开始实施第三轮关税减让,涉及各成员国共计4 000多个税目。根据统计,2007年仅上半年,中国给予其他5个成员国的受惠进口货物总值同比增长146%。(www.daowen.com)
2007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亚太贸易协定》第二届部长级理事会上,各成员国部长一致同意秘书处关于协助有兴趣的国家加入协定的建议。在中方的邀请和支持下,蒙古国作为观察员国参与了第四轮谈判。2013年10月,各成员国在第42次常委会上原则同意蒙古国加入协定。
2001年至2015年,中国与其他成员国的双边贸易额从410亿美元扩大至3 696亿美元,增长幅度达到8倍之多。其中,中国对其他成员国的出口从159亿美元扩展至1 793亿美元,增长约10倍,进口从251亿美元扩展至1 903亿美元,增长约6.6倍。同时,2015年,《亚太贸易协定》下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数量,在中国当时已经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居第二位,受惠进口货值位居第三,企业受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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