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服务贸易理事会的关注重点集中在最不发达成员服务豁免的实施和电子商务领域,同时理事会还对成员提出的服务贸易和监管的发展进行了讨论。透明度问题也逐渐成为讨论的焦点,各成员对该议题的讨论集中在如何遵守该规定。对此,WTO官方网站上综合贸易信息门户(I−TIP)数据库所提供的数据可在提高透明度问题上提供一定的帮助。
最不发达成员服务贸易豁免在2019—2020年的服务贸易理事会会议议程上占据了重要地位。服务贸易豁免要求成员在特定的服务领域内,给予最不发达成员的服务供应商以更优惠的待遇。2019年举办的四次会议,均讨论了最不发达成员服务贸易豁免的实施问题。服务贸易理事会于2019年10月29日至30日还举行了专门会议,以审查有关最不发达成员服务贸易豁免通知的优惠措施的实施情况。本届会议包括一个讲习班和一次理事会正式会议,在讲习班上,成员和利益攸关方交流了与最不发达成员服务贸易有关的信息。最不发达成员服务供应商面临基础设施限制、资金短缺以及高昂保险费等问题。缺乏对签证、居留和工作许可要求等方面的认可也是最不发达成员亟须解决的出口障碍之一。最不发达成员集团强调了他们在服务出口方面缺乏必要的信息和数据,并呼吁WTO秘书处在数据提供方面做出改善。此外,研讨会多次提到国内监管环境、吸引外商投资和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性。
截至2019年底,理事会共收到成员向最不发达成员的服务供应商提供的24份优惠通知。最不发达成员服务贸易豁免的实施是理事会会议议程上的常设项目,在下次会议上将继续讨论这一问题。
在2020年10月2日的会议上,最不发达成员集团就服务贸易豁免提出了一些新的想法。首先,该集团建议理事会组织一次虚拟研讨会,将最不发达成员服务供应商和最不发达成员服务消费者聚集在优惠成员中。最不发达成员请临时秘书处主席就拟议的研讨会举行磋商,他们建议研讨会在2021年第一季度举行。其次,该集团计划在2020年11月组织一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最不发达成员服务供应影响的网络研讨会。最后,该集团请求秘书处协助更新最初为2019年专门会议编写的最不发达成员服务贸易信息。成员们表示愿意讨论最不发达成员集团的有关建议,但鉴于这些建议的新颖性,要求其以书面形式提供更多细节。
服务贸易理事会关于电子商务的讨论集中在与贸易相关的跨境数据传输、数字鸿沟问题,以及WTO成员在这些领域的经验。在2019年3月的会议上,中国介绍了其最新的《电子商务法》。美国报告了与老挝就数字经济问题提出的倡议,澳大利亚分享了关于“技术未来”数字经济战略。许多成员表示将继续加强当前工作,并将重点放在与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有关的问题上。在2019年6月的会议上,美国提交了一份关于“跨境数据流动的经济效益”的文件,成员就数据跨境自由流动与风险展开讨论。在2019年10月的会议上,中国提出了一个关于电子商务与扶贫的案例。在2020年7月的会议上,理事会就如何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数字能力展开讨论,会议再次强调电子商务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服务贸易理事会还讨论了中国与越南的网络安全监管问题。在2019年3月的服务贸易理事会会议上,应日本和美国的请求,理事会恢复了中国的网络安全措施,日本和美国表示将会持续关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及其实施情况。在2019年10月的会议上,再次讨论了中国的网络安全措施问题,包括中国于2019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在2020年7月和10月的会议上,理事会再次就中国和越南正在制定的各种网络安全措施展开讨论。
服务贸易理事会就如何履行GATS的规定,提高透明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在2019年3月的会议上,所有发言的成员都强调了透明度的重要性。在2019年10月的会议上,理事会听取了非洲、古巴、印度和阿曼关于“WTO透明度和通知要求的包容性做法”的建议。共同提案国强调了透明度对WTO运作的重要性。秘书处就主要的可实行措施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并参考了成员对透明度条款的若干建议总结。
(一)金融服务的审议
在2019年10月28日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上,交流了中国提议举办的“金融科技:贸易、金融包容性和发展”专题研讨会。该提案得到了成员的广泛支持。按照各成员的建议,主席将就拟议的活动方案进行磋商。2020年7月14日委员会继续讨论了研讨会的后续进展。
在2019年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上,中国代表团表示,金融部门的新兴技术(所谓的“金融科技”)正在改变支付、融资、交易、金融信息和咨询等领域的金融服务供应。“金融科技”可能在扩大金融服务贸易方面发挥关键作用。(www.daowen.com)
在金融服务贸易与发展方面,2020年7月14日,服务贸易委员会继续探讨中国代表团对于“金融科技”的阐述,邀请各成员分享他们关于金融服务贸易与“金融科技”关系的经验和意见。服务贸易委员会也将持续探索“金融科技”在发展过程中的影响,研讨会确定了可进一步开展工作的领域,以加深成员对“金融科技”如何有助于缩小数字鸿沟的理解,这对于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在金融服务监管方面,2020年7月14日,中国代表团表示,“金融科技”正在推动金融发展。金融服务的创新正在推动新的商业模式。在这方面,中国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支持发展新的商业模式。“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可能使现有的监管框架过时,因此,各国政府应密切关注技术的演变,确保监管符合行业发展需要。中国在WTO各机构,包括服务贸易理事会、货物贸易理事会和有关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倡议中提出了若干与电子支付有关的建议。这些建议旨在减少电子支付障碍,为发展电子支付服务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具体承诺的审议
在2020年7月1日和2020年10月1日的会议上,服务贸易委员会对具体承诺的执行情况、日程安排展开了讨论。
1.执行情况
2020年3月5日,美国提议委员会审查GATS附表中记载的有附加条件的承诺,以提高承诺的透明度。委员会就美国的提案进行了初步讨论。在2020年10月1日的会议上,委员会商定了一种循序渐进的办法,即秘书处首先编写一份事实汇编,说明成员日程和计划中所包含的有条件承诺。然后,委员会将对拟议工作的下一步骤进行审议。
2.日程安排
委员会审议了在GATS下的具体承诺表中被列入“非约束性”条目的问题,这些条目通常在跨境支付模式下规定,意在表示“由于缺乏技术可行性而不做出承诺”。由于最新技术发展,许多成员日程中列入的“非约束性”条目的服务成为可服务贸易,瑞士表示有兴趣就此问题进行讨论,并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分享其做法。
继2019年3月7日吉尔吉斯的文件后,委员会就与自然人流动模式有关的日程安排问题进行了实质性讨论。2020年委员会继续审议了在自然人流动模式下的日程安排问题,该日程安排最初在吉尔吉斯的文件中确定。印度重申了其对这些问题的立场,并表示其有兴趣在这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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